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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怀孕生子可获九万 走在法律边缘的代孕“行业”

2009年12月01日 10:41:41  来源: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所属分类:在线报料  编辑:  阅读:   查看评论()


南宁代孕网

 

 

核心提示

  被称为“中国试管婴儿之母”的张丽珠,在上个世纪的1996年,完成了首例代孕试管婴儿生产,那时候代孕完全是一项医学技术革新,没有任何商业因素掺杂其中。然而,恐怕连张丽珠本人都没能料到,13年后的今天,仅仅在网络引擎上输入“南宁代孕妈妈”,就会立刻弹出不下10页的相关广告和新闻。

  近日,有读者向记者报料:在一家商业网站上,公然有招聘代孕妈妈的信息。记者便以应聘代孕妈妈的名义与对方联系,并对代孕这种游离在法律边缘的“特殊行业”进行了一番打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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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在八九万元左右”

  代孕费用:

  “大概在八九万元左右”

  “本科学历,身高160公分以上的话,代孕费大概在八九万元左右。”在电话中,这家广西的代孕妈妈中介机构负责人韦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的总部设在桂林市内,做代孕妈妈的中介工作已经有三年时间了,每年都有很多客户找到他们,再由这家中介从网站上报名的应征者中,挑选符合顾客要求的代孕妈妈供对方选择。

  “如果想要个孩子,怎么也得花个20万左右吧,代孕中介费用这一块,仅仅占其中的一小部分”,韦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的中介机构现在有几十名代孕妈妈,一年时间里代孕成功的大概有200~300例,这个数字在全国“同行业”里比起来,算不上什么,“像在北京的大型的代孕中介,一年下来怎么也有五六百例成功的。”
 

  按照现在假设的9万元代孕佣金,韦先生还提醒道,这笔钱并非一次付清。在代孕过程中,也就是经过医院检测,代孕妈妈已经成功怀上了孩子,这时候客户要付给代孕妈妈全部代孕金额的60%,等孩子出生后,再将剩余的代孕佣金付清。“那这笔钱是客户直接给代孕妈妈吗?”“一般客户都会先付给我们中介,再由中介转交给代孕妈妈,现金、转账都可以,这样对客户来说也是一种保障。”
“只对代孕者身高学历有要求”
 

  代孕客户:

  “只对代孕者身高学历有要求”

  从韦先生的介绍中记者了解到,在客户和代孕妈妈之间,代孕中介起到的作用不可小视。除召集各种想当代孕妈妈的女性及其相关资料、将合适的代孕妈妈介绍给客户,中介还是代孕费用的“中转站”。之所以会有这一道环节,韦先生解释,防的是代孕妈妈在怀孕期间和客户直接付清佣金后,代孕妈妈会带着孩子和钱款一起“消失”, “我们这么做,主要是为客户的利益着想。”

  代孕中介操作流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由代孕中介通过互联网等各种形式宣传自己的公司业务;有意向当代孕妈妈的女性将自己的详细资料和照片提供给该中介的网站,进行资料“入库”;再由中介根据客户的要求从这些代孕妈妈的资料中挑出符合客户要求的,由客户决定选择哪一位当代孕妈妈。

  “大部分客户只对代孕者身高学历有要求,一般我们都会提供照片供客户挑选。”韦先生称,在他们中介寻找代孕妈妈的很多都是广西区内的客户,以南宁的居多,有必要的情况下会由中介安排双方见面。“其实,不少客户不想见到代孕妈妈,害怕以后会发生一些纠纷。”韦先生说。

“保障隐私并负责代孕期间饮食起居”
 

  代孕承诺:

  “保障隐私并负责代孕期间饮食起居”

  应征代孕妈妈的女性的资料,在这家代孕中介机构的网站上登记之后,该怎么保密?韦先生拿“信誉”给记者吃“定心丸”。他告诉记者,他们做这行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三年里接待了那么多客户,有不少代孕妈妈都主动找到他们,甚至有些湖南的代孕妈妈都到这家中介机构来寻找客户。韦先生还称,在向客户提供代孕妈妈的资料时,所有代孕妈妈的名字都是化名,并会在客户和代孕妈妈双方都同意手术后签订协议。

  在签订协议后,代孕妈妈从进行各项代孕手术检查的那一天开始,各项费用都将由客户支付。而在怀孕期间,如果客户将代孕妈妈托管给中介,将由中介安排代孕妈妈的吃住;如果不托管给中介,客户有照顾代孕妈妈饮食起居的义务,在提供住宿的同时,要安排保姆照顾代孕妈妈,“即使是在没有怀孕的这段检查时期,我们还是每月付给代孕妈妈不低于1000元的工资,至于代孕佣金,是代孕妈妈的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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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只和公立‘三甲’医院合作”

  代孕手术:

  “我们只和公立‘三甲’医院合作”

  代孕中介在成功替客户和代孕妈妈“搭桥”后,整个合作过程还只是开了个头。在哪里做手术,怎么做手术是接下来的重要环节。韦先生说,在北京、广州、武汉等大城市里都有他们代孕中介机构的合作医院,“保证都是国家公立的三级甲等医院,不会是小诊所”,另外,韦先生还告诉记者,他们中介机构并不建议在南宁做代孕手术,原因是“南宁的技术不够成熟,成功率不高”。在他们的代孕中介,接待的基本上是做试管婴儿的手术和人工授精,“我们不支持其他代孕方式,如果要是做人工授精的手术的话,客户在对代孕妈妈的条件上要求会比较高一点,在我们这里做试管婴儿的手术,成功率在70%。”

  在选定的医院进行代孕前的各项检查并进行代孕手术,代孕妈妈不用支付这一过程中的任何费用。“如果在实施了手术之后,孩子流产了怎么办?”韦先生说,关于这个问题,在他们中介机构网站的“合同范本”里有详细的说明:怀孕三个月内,经医院检查无法认定是代孕妈妈还是客户本身的问题的情况下,由客户支付代孕妈妈约定佣金的5%,和5000元的赔偿金……

“代孕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行业”
 

  律师点评:

  “代孕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行业”

  代孕妈妈,代孕中介,这些“职业”和“机构”的出现是否合法?韦先生坦言,做代孕妈妈中介这一行“实在是太敏感”,“我国现行的法律里面对代孕妈妈是否合法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在其他国家,有些是合法的行为,而有些是违法的。”

  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黄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卫生部在2001年8月出台并实施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其中确定了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即知情同意的原则、维护供受双方和后代利益的原则、互盲和保密的原则、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和严防商业化的原则。

  同时,卫生部在2006年4月公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中也重申,严格禁止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工作中把人工生殖辅助技术商业化和产业化。禁止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方面的滥用,包括代孕的方式,以及买卖精子和卵子的行为。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管理规定明确的只是“任何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对于自然人之间订立的代孕合同并无相关法律进行规范。

  黄律师表示,代孕妈妈的出现,一方面说明市场确实有需求,但另一方面有需求并不代表就是合理的,一旦“代孕妈妈”明码标价,就无疑是赤裸裸的将妇女的身体商品化,将原本温暖的亲情变成了冰冷的交易,是与我国现阶段的道德评价标准背道而驰的。

“代孕会带来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
 

  争议焦点:

  “代孕会带来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

  有人说:“代孕”这个行业,没有人愿意承认它的存在,每个人都在说“制造希望,找到孩子,创建家庭”,却从不用“买”和“卖”的字眼。其中复杂的金钱交易、伦理道德、法律医学等一系列问题相互纠结,考验着雇佣双方的情感与理智。

  广西某代孕商业网站上,记者见到一份《爱心代孕合作协议》,其中第20条规定:“甲方、代孕方双方一辈子永远不得有打探对方的一切关于真实身份资料的行为。”那么,谁才是孩子的母亲?这是“代孕行业”面临质疑最多的一个声音。目前,有的国家规定“分娩者即母亲”,有的地方则承认遗传学上的母亲,而对代孕婴儿母亲的认定,既不同前者又不同后者,它更符合一个“契约上的母亲”的定义。但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任何契约都有可能是一纸空文。

  黄律师不无担忧地表示,作为代孕妈妈,一旦在抚养费、继承权等方面产生纠纷,将会使法官陷入裁断“盲区”。这一点,亟待对相关法律进行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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