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记者 石灵玲 通讯员 刘振华 孙晓梅
昨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徐进、黎四初等24人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枪支一案。这是该院近10年来审理涉案人数最多、缴获毒品数量最大的新类型涉毒犯罪案件。
2008年7、8月间,辜文君受许德恒委托帮其联系购买手枪,辜文君通过黎四初帮忙,黎四初找到黄珞并以9500元人民币价格,购买了一支仿64式手枪,藏匿在黎四初堂叔家里。
同年9月至10月间,徐进、黎四初、潘宗琳、韦桂月、农智军、刘仁鹏、吴良权、辜文君、磨维彬、农海林、陶伟、孟云、胡永刚、匡湘北、王勋连、黎兵初、谢志明、周昶耀、屈雄伟、匡湘宜、甘峰、毛瑞午、许德恒等23人单独或结伙在广西南宁、湖北武汉、广东惠州等地的酒店交易及运输毒品过程中,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机关从各被告人处共收缴毒品麻古89833粒(净重8302.2克),毒品海洛因1000.6克,毒资数十万元。
昨日,法院根据各被告人所犯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以及部分被告人所具有的立功、累犯、再犯等法定情节作出判决:徐进被判处死刑;黎四初等5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吴良权等1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7名被告人被判处5年至1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