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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一小区停车位变门面真相:假公章盖出合法手续

2010年01月06日 10:03:03  来源: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所属分类:在线报料  编辑:夜光贝  阅读:   查看评论()

这份报告下方的签字和公章被认定为伪造。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邓振福摄

 

3栋底层的架空停车位被改成门面。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邓振福摄

 

 

 

广西新闻网灵川讯 (记者邓振福)灵川县八里街开发区阳光美地小区2栋和3栋底层原规划为架空停车位,后来被改成了幼儿园和门面。业主们为维权忙碌了3年多才得知,开发商通过伪造文件弄出了合法的更改手续。业主们认为,伪造的公文居然通过了审批,有关部门应该反思。

架空停车位变成了门面

1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阳光美地小区,这里虽然贴有“通道禁停车辆”的告示,可小区道路上还是停了不少车。

业主杨女士说,2006年5月,她搬进新家后,发现原本规划为架空停车位的小区2栋和3栋底层,居然变成了门面和幼儿园。一些业主找不到车位,只好将车停在路上。

2007年10月10日,几十名业主联名向灵川县建设规划局提出书面报告,请求恢复这两栋楼底层的架空停车位。同年11月26日,该局下发通知书,责令开发商停止在2栋楼下的违法行为;2008年9月24日和9月28日,该局先后下文,责令开发商于7日内自行拆除2栋楼下的违法建筑。但时至今日,业主仍没在这里看到架空停车位。
 
 

杨女士说,2栋底层的改造已被认定为违法,业主们怀疑3栋底层改成幼儿园也不合法。2009年8月16日,业主们向灵川县建设规划局递交了一份“请问报告”,要求解释。
合法手续来自非法伪造

2009年9月1日,灵川县建设规划局作出书面答复:2006年7月10日,开发商向我局提交了将第3栋底层架空停车位改造成幼儿园或门面使用的报告……经调查,相关变更手续合法。
 
 

业主石先生说,开发商2006年7月就已交房了,怎么还能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呢?石先生提供了一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上面第24条写着: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业主们认为其中有程序违法的嫌疑,于2009年9月25日递交了“复查申请书”,请求灵川县政府调查此事。

2009年12月31日,灵川县政府给出答复:灵川县建设规划局没有下文或签字同意将阳光美地小区第3栋底层架空停车位改为幼儿园或门面。开发商提交的报告上的“灵川县建设规划局公章”经司法鉴定为仿造。灵川县政府认为建设部门此前的答复事实不清,并责成县房管所撤销阳光美地小区3栋28个门面的备案登记。撤销后,由县建设规划局按原规划恢复架空停车位。

权责不明导致管理混乱

业主们称,县建设规划局2009年9月1日答复说,3栋底层的更改是合法的,后来经县政府调查,更改又变成非法的了。前后如此矛盾,究竟问题出在哪里?

1月4日下午4时30分,记者就此采访了灵川县建设规划局俸局长。俸说,阳光美地小区以前主要由八里街管委会负责审批规划,前两年,才明确由他们局管,有些陈年旧账比较乱。去年9月份,他翻看了开发商此前的申请报告,发现上面的“经实地察看,同意将三栋底层改造成门面或幼儿园”内容不是自己写的,也不像分管副局长的笔迹,怀疑是假冒的。去年10月13日,经桂林市正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开发商的申请报告上“灵川县建设规划局”的公章是假的。目前,警方已立案侦查此事。

盖有假公章的报告当年怎么轻而易举就过关了呢?俸说,报告是八里街管委会转过来的,上面又加盖了县建设规划局公章,县房管所的办事人员一时也难以分辨,就给对方办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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