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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推进城乡一体化 保障房覆盖率4年内超过200/0

2012年04月09日 10:04:27  来源: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所属分类:广西新闻  编辑:gltvs.com  阅读:   查看评论()

 

 

 

  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廖海生 实习生 罗艺馨丹)为了统筹城乡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南宁市日前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包括《南宁市统筹城乡改革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的实施办法》、《南宁市统筹城乡改革推进城乡劳动就业一体化发展的实施办法》、《南宁市统筹城乡改革推进城乡商品市场体系一体化实施办法》、《南宁市统筹城乡改革促进土地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涉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商品市场及土地管理等。其中在社会保障方面,提出到2015年,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0万以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全市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0%以上。

  【社保】

  今年实现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目标:到2015年末,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71万、160万、40万、44万、38万,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0万以上,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0万以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全面实现应保尽保。

  措施:为了实现既定目标,南宁市将依法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加大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居民、被征地农民以及全体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的力度;全面推进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参加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工作。

  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将城镇非从业人员纳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到2012年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争取于2012年启动将分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归并试点工作。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工作,实现“一卡通”就医即时结算,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统筹基金综合报销比例从60%以上提高到70%以上。加强与区内外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实现跨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住房】

  新建11.6万套保障性住房

  目标:到2015年末,力争新建11.6万套各类保障性住房,全市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0%以上,全面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措施:以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为重点,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规模,适量推出限价商品住房。制定和完善鼓励宅基地节约、房屋迁建补贴和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引导和支持农民通过旧村改造和迁村并点融入城市或向中心镇、农村社区集中。用人单位应为进城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建和租赁自住住房。

  【消费】

  鼓励发展中小连锁超市

  目标:通过5年的努力,初步将南宁建成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商贸物流基地。到201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800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5%。商业网点发展到23万个以上,连锁门店数增长30%以上。

  措施:鼓励发展商品市场网络建设,如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及以连锁经营形式发展的中小超市、便利店、专业店等新型零售业态;加强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现代化仓储等物流设施建设;加强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服务网点的建设等。基本实现与一般工业用电价格并轨、与工业用水同价。

  【就业】

  每年城镇新增就业7万人

  目标:2011-2015年,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每年城镇新增就业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

  措施: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就业一体化提供保障。实行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就业失业登记、统计制度。按照全国统一样式加快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对凡是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均可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各项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十二五”期末,在全市所有的社区、行政村全部建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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