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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卫生部称全国禁止销售和食用织纹螺

2012年07月22日 21:16:15  来源: 午间道  所属分类:阳朔县  编辑:gltvs.com  阅读:   查看评论()

 

  扬子晚报报道,近日,由于浙江等地发生多起因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事件,卫生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禁止销售和食用织纹螺。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麦螺或白螺等,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宽度约为0.5厘米,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引起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卫生部表示,夏秋季节是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为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广大群众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选购海鲜产品时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消费者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应当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在这里我们也提醒广大观众朋友,要是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确保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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