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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车时开车门不注意 车后电动车撞上来

2016年08月24日 10:40:30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新闻热点  编辑:田宜灵  阅读:   查看评论()
  停车或者下车的时候务必左右观看路况信息,这是驾驶人员以及乘客都应该具备的常识,然而事实上依然有人在为自己的大意付出代价。这不,前几天桂林市区就发生了一起因开车门未注意观察所引发的事故。
  7月28号,一辆出租车停在桂林市中山中路新华书店门前的斑马线上,车上乘客打开车门下车,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推开的车门将一辆从后方驶来的电动车撞翻在地,造成电动车上一位乘客小腿骨折。
  从监控中,我们可以看到,电动车上的一个孩子倒在了地上,随后,乘客与孩子家长一起将孩子送往医院。据介绍,在这起事故中,当事各方都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副大队长 张碧剑:“机动车都不能在人行横道线上停车,还有这里是有中心护栏,还有机非隔离栏,有隔离栏的路段都是不让停车的,所以我们这个出租车首先就违法了停车的相关规定,然后我们看这个乘客,这乘客开门准备下车的时候,他是看着前面的,然后门已经打开了,他没有注意观察路面,乘客下车的时候又没有注意观察车后的情况,这也是违反了交通法的相关规定,中山路这里设置的三条车道都属于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是不能走入机动车道的,所以在这起事故里面,电单车驶入机动车道也是违法行为,还有一个电单车规定,只能搭载12岁以下的一名儿童,在市区,所以我们看他现在坐了三个人在上面,电单车还有个超载的违法行为。”
  事后,交警对这起事故做出了责任认定,出租车驾驶员李某在人行道上下客,属于违停下客。乘客徐某打开车门前未注意观察后方车辆,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出租车驾驶员李某与乘客徐某负主要责任。而电动车驾驶员梁某也因违法规定载人以及不按规定走机动车道,负次要责任。
  不管是驾驶员、乘客还是行人,都应当遵守交通规则,而不是抱着对规则无所谓的态度。试想一下,如果大家都遵守了交通规则,这样的“巧合”也就不会发生了。
(谭香雨 吴云鹏 通讯员 卢永娜 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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