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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5名正科级干部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2016年11月07日 09:30:02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所属分类:广西新闻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据桂林市纪委消息,日前,桂林市5名正科级干部严重违纪被查处:
  1.市国土局行政审批办原主任、七星分局原局长黄华仲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日前,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桂林市国土局行政审批办原主任、七星分局原局长黄华仲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黄华仲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黄华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黄华仲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灵川县民族局原局长邓章平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灵川县委员会批准,中共灵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灵川县民族局原局长邓章平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邓章平违反工作纪律,在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套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邓章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中共灵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灵川县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邓章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灵川县潮田乡原党委副书记、原人大主席石峰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灵川县委员会批准,中共灵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灵川县潮田乡原党委副书记、原人大主席石峰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石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石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中共灵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灵川县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石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阳朔县市场中心原主任吴建平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阳朔县委员会批准,中共阳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阳朔县市场中心原主任吴建平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吴建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
  吴建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中共阳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阳朔县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吴建平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恭城县安监局原纪检组长何振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恭城县委员会批准,中共恭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恭城县安监局原纪检组长何振达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何振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财物。
  何振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中共恭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恭城县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何振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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