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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广西政治建设成就综述

2016年11月10日 11:47:51  来源: 广西日报  所属分类:广西新闻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营造风清气正大环境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广西政治建设成就综述

  广西日报重点报道组

  时序更替,万物维新。

  回望来时路,我们欣喜地看到,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全区着力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地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五年来,我们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精心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五年来,我们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寸不让纠“四风”刹歪风,深入开展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等专项清理活动;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年来,我们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实现巡视监督、派驻监督全覆盖,反腐败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风成于上,俗形于下。全区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了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汇聚成了推动广西各项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

回望来时路,我们由衷地发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描绘的政治发展道路与政治体制改革宏伟蓝图指引下,自治区党委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法律体系,维护公平正义,政治建设道路越走越宽广。

  民主建设之变:

  营造和谐有序政治氛围

  我们党成立以来,始终以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坚定不移地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路径。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体系内,民主建设对基层政权的巩固、政治局面的稳定、政治关系的协调、社会的和谐稳定、公民参与意识和能力的提高以及党的执政能力的改善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直致力于民主建设,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进一步发展人民民主。

  五年来,我们不断完善地方立法工作——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我区相继完成《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自治区梧州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等一批立法项目,14个设区市全部享有立法权;

  为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制定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禁毒条例,填补广西地方立法的空白。

  五年来,我们坚定不移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先后印发实施《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等,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

为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修改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使广西成为首个通过立法落实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省区。

  2015年,自治区政协首次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协商议题,首次将立法协商列入协商工作计划,全年有23部法律法规草案在政协委员中征求意见,共举办43次各类协商活动,比2014年增加将近一倍;提案办理协商中,75%的重要意见建议得到采纳。

依法行政深化:

  法治政府建设蹄疾步稳

  “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谈及法治中国的构想。

  五年来,广西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启示之一,是将法治作为改革的基本遵循。越是重大改革、越要法治先行,越是科学发展、越要法治引领,确保各项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行稳致远。

  2015年12月15日,田阳县五村镇雷圩村4个村民小组起诉百色市政府土地确权纠纷案件在百色市中院开庭,副市长李建文出庭应诉。这是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和《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实施以来,百色市政府首次派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

  让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一种常态,改变大家传统的“官本位”思想,让更多政府官员“放下架子”,意识到权力行使的法律边界,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意识。2014年,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率仅为4.69%。到2015年,这一数字升至13.25%,预计今年还将有大幅度攀升。

  五年来,我们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先后印发实施《关于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在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监督权力等方面存在的短板,生动诠释着现代治理的题中之义;

先后征集遴选280名专家、律师进入法律顾问人才库,为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政策措施实施等保驾护航;

……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推进,将为广西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司法体制变革:

  让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

  上思县法院自2015年成为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以来,采取相对随机抽选和全面随机抽选相结合的方式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行“一村一法官一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通过灵活简便的方式调解各类纠纷。目前,共有100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案件的庭审,参审率达100%,并做到提前阅卷、当场合议。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治信仰在八桂大地深入人心,是法治广西建设积淀的宝贵财富。

  随着广西成为全国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区,自治区党委向关系着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中国建设的司法体制吹响了改革的号角。

  2016年3月25日全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在动员会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司法体制改革是这场革命的“重头戏”。

  随后,8月3日,全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南宁召开,提出“坚持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以员额制为基石、以考试考核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及相关改革全面开展。”

  一次次会议,一项项部署,努力把蓝图变成方案、把方案变成现实。最近,经过科学严格的遴选,我区产生了首批员额法官和员额内检察官,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司法队伍正在形成壮大。在司法体制改革漫长道路上,我们走出了稳重的一步。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将不断得到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实践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也会随之提高。

(执笔人:本报记者 陈贻泽 周 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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