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7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桂林分会场活动安全顺利举行和活动现场的绝对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春晚活动组委会批准,决定在春晚活动区域对“低慢小”飞行器实行临时飞行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28日每天8:00--24:00。
二、管制区域
以象鼻山为中心,周围5公里为半径的区域内。
三、管制对象
各类低慢小飞行器,指飞行高度低、速度慢、目标小的飞行器,主要包括:无人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四、管制措施
1、凡是在上述时间段和管制区域,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各类“低慢小”飞行器,一律不得升空飞行。
2、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采取一切手段击落,其后果自负。
3、对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空军、民航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
4、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管制时间
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28日每天8:00--24:00。
二、管制区域
以象鼻山为中心,周围5公里为半径的区域内。
三、管制对象
各类低慢小飞行器,指飞行高度低、速度慢、目标小的飞行器,主要包括:无人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四、管制措施
1、凡是在上述时间段和管制区域,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各类“低慢小”飞行器,一律不得升空飞行。
2、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采取一切手段击落,其后果自负。
3、对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空军、民航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
4、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桂林市公安局
2017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