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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代表团审议《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

2017年01月18日 09:27:46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手机幻灯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1月16至17日,出席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的桂林代表团审议了《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大家纷纷表示,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得民心、顺民意,应该尽快出台这项保护条例。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对干净水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要求更为迫切。为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这个条例是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热切期盼的实际行动,同时也是巩固、提炼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成果的一项重要立法,是继《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之后,引领、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的又一部重要法规。
  在审议这部条例时,代表们纷纷表示,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在人大常委会经过了评审,这一次拿来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内容,这很有必要。代表们建议,要加大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切实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好,在财政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资金,确保条例施行的资金问题,条例出台后,统筹组织自治区、市、县、镇、村开展五级共治,尽快出台生态补偿办法,在加强水源保护的同时,支持建设新的水源工程,解决整治保护成本高、难度大以及历史遗留问题。
  赵乐秦、周家斌、潘永建、何运保等参加审议。
(秦翔 秦楚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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