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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法院发出桂林首张《离婚证明书》

2017年02月22日 08:57:06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秀峰区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2月20号下午,秀峰区人民法院开出并且发放了桂林首份《离婚证明书》,这份《离婚证明书》的出现将为今后进行判决离婚的夫妇带来更多的便利。
  当天下午3点,秀峰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黄强,将桂林首份《离婚证明书》发放给了案件当事人秦女士。据了解,秦女士与台湾的张先生结婚后,因双方生活意见不合,相处困难,最终秦女士诉讼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而在此之前,判决离婚的双方拿到的一般是离婚判决书和生效证明,判决书上会详细记载大量离婚双方的隐私,例如感情破裂原因、财产分割及身体疾病等信息。如果离婚后双方在办理购房、再婚、贷款等需要出具离婚证明的事务时,判决书上的隐私就会暴露无遗,令人尴尬,而这份《离婚证明书》的出现就为他们解决了这个问题。
  秀峰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黄强:“现在发放给当事人的这样一个《离婚证明书》上面,主要起到了一个当事人解除结婚关系的这么一个证明的效果,而隐去了双方当事人的一些争议和隐私的一些情况。”
  当事人  秦女士:“简单明了,比那个要方便多了,也是说保护隐私一下。”
  据了解,这份《离婚证明书》上只写有判决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案号、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及婚姻关系解除时间等必要的证明信息,而没有任何涉及离婚案件具体事实的内容。由于近年来涉及家庭纠纷方面的案件逐年增多,秀峰法院在践行家事审判改革的基础上,去年与市妇联设立了“惜缘工作室”,专门针对家庭案件进行更细致的介入调解,而这次的《离婚证明书》也是家事审判改革的一个创新举措。 
  秀峰区人民法院 副院长  阳瑜:“也是我们院里面家事审判改革一个人性化的措施,因为之前很多离婚诉讼的案子,当事人都会因为我们知道到民政局去离婚,我们都会有一个离婚证,然后很多当事人来就是说来我们这里领到的就是一个文书和一个生效证明,他们都会提有没有一个本子,有没有一个离婚证,根据这些情况,我们法院就是想能不能够给当事人出具一个类似于离婚证一样的证明书。”
(陈笛 李卉 实习 康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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