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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骑摩托车炫技 上传视频称“挑战交警”被查

2017年09月19日 12:00:03  来源: 广西新闻网  所属分类:置顶资讯  编辑:秦彬祥  阅读:   查看评论()

少年骑摩托车炫技 上传视频称“挑战交警”被查

视频截图。 百色交警供图

广西新闻网百色9月18日讯(通讯员 韦蒙善)“本来觉得好玩,现在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16岁少年黄某鹏因在百色市区道路上骑摩托车炫技,于9月15日被百色警方抓获时说。

9月15日,百色的微信朋友圈被一篇“鬼火翘尾第一人?挑战百色交警?小哥你要红了”的文章刷屏,只见文章的视频里一名少年驾驶一辆白色的改装摩托车在市区道路上玩起了特技,故意让在行驶过程中的摩托车前轮悬空,仅后轮着地,有时还单膝跪在座椅上,动作十分危险。文章里的视频和照片还编辑上“挑战全百色交警”等字样。

视频上传到网络后,并没有得到网友的点赞,而是引来了网友的一片指责。有网友评论:“自己耍酷不要紧,不要危及无辜路人和车辆,接下来坐等交警哥严惩这些亡命之徒!”

“这样的行为不单只是无视法律权威,还对交通秩序造成严重的影响,危害公共安全。”百色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的民警农永伟说。事发后,交警部门对此十分重视,并立即立案调查。经过一个上午的侦查,交警部门利用科技手段将车辆和人员锁定。

15日18时许,百色警方将当事人黄某鹏抓获,并在其出租屋内搜出拍摄视频时使用的改装摩托车和被卸下的白色外壳。

据了解,黄某鹏平时热衷上网,近来在网上看到“挑战交警”的相关新闻,觉得很酷很刺激。为了出名,他就起了效仿的念头,自学摩托车特技,并拍摄视频上传网络。

经查,黄某鹏16岁,存在寻衅滋事、无证驾驶、车辆非法改装等多项违法行为。民警对黄某鹏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黄某鹏处以行政拘留10日;因黄某鹏未满18周岁,且属于初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不执行对黄某鹏的行政拘留处罚。随后民警通知其监护人到派出所进行处理,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因为当事人是未成年人,并且属首次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执行对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处罚,但是其违法行为已被公安部门记录在案。”民警农永伟表示,如若黄某鹏再次违法,其将会被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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