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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主动接受监督“阳光司法”被点赞

2017年10月23日 10:45:05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新闻热点  编辑:田宜灵  阅读:   查看评论()
  日前,灌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唐某某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一案,并邀请部分人大、政协代表及群众等40多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唐某某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的犯罪构成,以本案的犯罪事实为主线脉络,通过法庭讯问和举证、示证,较好地还原了被告人唐某某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的犯罪事实和过程。最后,审判长宣布唐某某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庄严的庭审活动给代表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代表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接受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课。
  灌阳县人大代表 刘艳娟:“我们人大代表通过旁听法院案件庭审活动,可以亲身体验案件审理纪律庭审过程,学到相关法律知识同时通过庭审活动加强了对庭审的了解,起到了对法院的监督促进了司法的公正。”
  邀请人大、政协代表旁听庭审活动,是灌阳县人民法院坚持和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举措。始终坚持通过加强与社会各界人士的交流沟通,通过邀请观摩庭审等活动让各界人士深切地体会到“阳光司法”的规范、公开与透明,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以及司法的便民。
  灌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邓元江:“灌阳县法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到法庭进行庭审观摩旁听,有助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法庭庭审充分了解,增加法庭庭审的透明度增加公众的知情权,对提高司法权威和阳光司法效果显著,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公众开放力度,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提出宝贵意见。”
(易静 蒋沛玲 灌阳台 陆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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