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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央企总经理不再由国资委任命

2018年01月23日 10:49:13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所属分类:国内新闻  编辑:田宜灵  阅读:   查看评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2日讯(记者周雷)1月22日,国资委官方网站发布一则题为”11家央企80位领导人员职务变动”的信息,引发多方关注。其中,央企总经理由任命改为提名。专家认为,这是改革授权经营体制所带来的变化。国企实行公司制的关键是董事会的地位与权力,而经营体制改革的焦点是经营高管的产生。现在,总经理由国资委任命改为提名人选,其任命权交给董事会,是改革授权经营体制迈出的重要一步。
  该信息具体内容显示,提名李茂华为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任命孟凤朝为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化龙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仔细分析就会发现,此次所涉及的绝大多数人员职务变动均为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所需履行的必要程序。比如,国资任字〔2017〕120号文件显示,“经研究,任命孟凤朝为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庄尚标为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董事,提名为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原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董事会和领导职务自然免除。” 国资任字〔2017〕118号文件显示,“经研究,任命刘化龙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永才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提名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提名贾世瑞、魏岩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原中国中车集团公司董事会和领导职务自然免除。”
  据悉,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显示,经过多年改革,全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面已达到90%以上,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但仍有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部分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尚未完成公司制改制。该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2017年下半年以来,央企公司制改制工作加速推进,国家电网、中国通号、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铁建总公司等企业纷纷宣告改制完成。中国铁建于2017年12月14日晚发布的公告显示,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其控股股东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简称“中铁建总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改制后,中铁建总公司名称为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铁建总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各种专业和特殊资质证照等由改制后的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承继,有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此前一天,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布公告称,中国中车集团公司已经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改制后的集团公司名称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不是追求形式上有变化,从政府管理的企业变成有限责任公司,是要在运行机制上做出实际改变。”中国人民大学国企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锦表示,公司制有利于明确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之间的权责边界。通过公司制改制,有助于促使国企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从而激发企业内生活力,深入转换经营机制,实现更好发展。
  李锦认为,“以管资本为主”正成为国资改革的突破口,国资委通过授予经营权,从而让企业更好地进行公司治理与市场化经营。公司制的建立为授权经营体制创造了条件。国资委发布”11家央企80位领导人员职务变动”透露出一个重大变化,改制后的央企,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出资人代表,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资委直接任命;对于公司总经理,国资委只是提名人选,授权给公司董事会任命,而非直接决定任命。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近日也强调,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只是改革的第一步,关键在于通过不断地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018年要推动央企集团层面全面建立规范董事会,增强董事会决策能力和整体功能。探索建立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方式,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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