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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视台《板路》栏目“乐为桂林”版块LOGO征集方案

2018年03月22日 11:05:14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快讯  编辑:田宜灵  阅读:   查看评论()

由桂林电视台《板路》栏目与桂林市委老干部局合作推出的“乐为桂林”专题版块,通过电视传媒手段对我市离退休干部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进行全面展示,宣传市老干局在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求知、求乐、求健、求为”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更好、更快推动全市离退休干部的精神文化建设与发展。

2018年伊始,“乐为桂林”为了进一步提高影响力和参与度,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乐为桂林”版块标识LOGO。征集方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作品要求

1.版块标识LOGO,主题突出,外形简洁,构思新颖,视觉形象鲜明,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创性、创意性、可观性和艺术感染力,便于放大缩小。

2.设计内容包括:主体标志、中文字体、色彩,以及这些内容之间的搭配关系。

3. 投稿者须附设计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并要求附作者原创申明文件一份。

二、作品投稿方式和征集时间

1.投稿邮箱:banlu2018@163.co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征集活动”字样;并在邮件中附身份说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征集活动咨询电话:189078395590773-2816867

3.自公布之日起至2018410日止(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三、评选方式和奖项设置

1.截止日期后,主办方将对征集到的全部作品予以整理编号,并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

2.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确定获奖作品,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3.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元。

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获奖者所获奖金的税金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四、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

3.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依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

4.活动组织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或放大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直接删除。

桂林市委老干部局、桂林电视台《板路》栏目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2018年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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