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一年前,全国各地网约车准入门槛的相关细则相继出台,却迟迟不见桂林的相关政策,关心网约车的网友们好着急。现在,终于等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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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从桂林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桂林将施行新推出的《桂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据了解,此次新推出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桂林市从事网约车经营车辆的条件,并明确了网约车驾驶员需符合的相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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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划清合乘与网约车边界,该《暂行办法》对私人小客车合乘界定、费用收取、服务次数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此外,该《暂行办法》将从今年5月26日开始施行,有效期为两年。其中,5月26日至11月25日为过渡期。
政策解读
此次桂林发布的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对驾驶员、车辆都进行了详细要求。对于桂林司机而言,如果想要成为网约车车主,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对驾驶员的要求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
(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四)无暴力犯罪记录;
(五)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身心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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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车辆的要求
(一)具有本市号牌,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车型标准高于市区主流巡游车(即出租车);非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排量达到1.6L或1.4T以上;
(三)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综合工况续航里程250千米以上;
(四)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并将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数据接入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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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车辆技术性能符合环保和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投保营运车辆相关保险;
(六)车身内外不得设置安装营运标识和专用标志;
(七)车辆行驶证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满3年;
(八)配备驾驶员具有网约车从业资格,且未同时为其它网约车、巡游车开展运营服务。
私车合乘出行标准
(一)提供合乘的车辆须是驾驶员本人或者驾驶员直系亲属所有的、具有本市号牌且经检验合格的7座以下小客车;
(二)驾驶员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一年以上驾驶经历,身体健康,在合乘中应当依法自律、安全驾驶,所选择的线路应当符合顺路便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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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驾车出行信息;
(四)合乘提供者需要合乘人分摊出行成本的,按照只计里程不计时间的原则,分摊每公里合乘费用不得高于巡游出租汽车每公里基础运价的50%(含多人拼车),不得向合乘者收取其他费用;
(五)每辆私人小客车、每个司机累计每日提供合乘服务不得超过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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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地来说,新政对人和车都进行了约束,如果你想在桂林开网约车,就必须满足这些条件:
具有桂林户籍或居住证、3年以上驾驶经历、本市牌照、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扣满过12分的老司机。同时每车累计每日提供合乘服务不得超过4次,费用不得高于出租车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