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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警讯】反诈民警现身说法 教你如何识破电信骗局

2018年06月01日 10:46:03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置顶资讯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近期,不法分子频频利用冒充公检法、消防、部队等特殊人员身份的形式,实施电信诈骗案件,造成很多市民上当受骗。为了进一步普及反诈知识,近日,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网络新型犯罪侦查队的民警现身说法,以真实的案例讲解,带你逐步破解骗子的伎俩。(麻烦编辑给采访对象面部马赛克)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网络新型犯罪侦查队大队长 粟欣:“大家好,我是桂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粟警官,近期桂林市电信诈骗案件高发,今天我就来为大家解说一下如何防范冒充公检法的电信诈骗,相信大家都接过一些电话说你涉嫌洗黑钱或者涉嫌拐卖儿童或者你的身份被盗用,还有一些说你的电话因为其他的信息被泄露而导致的已被公安机关或者被检察院通缉的一些情况,然后(叫你)把钱都转入所谓的安全帐户,这些大家都听着觉得离自己很远不可能在自己身上发生,近期的一起案件就是发生在今年5月25号灌阳的一个邓某她在早上的7点多在家里面接到一个电话,说是桂林市公安局接到北京市检察院的一个协查,要求她配合(的案例)。”
  市民 邓女士:“早上接到一个桂林公安局的电话,他说我是诈骗集团里面的人,就说我诈骗了20多万把那个建设银行的卡卖给一个姓刘的,如果你不解释清楚马上就来抓你了。” 
  据受害人邓女士介绍,在电话里,这名工作人员能准确说出邓女士的个人信息和家庭住址。来不及多想,邓女士一下便陷入了慌乱之中。
  市民 邓女士:“你的银行卡什么的都要冻结了他讲,我就心急了我是清白的可不可以给一个机会,他说可以啊。”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网络新型犯罪侦查队大队长 粟欣:“一般人都不愿意去公安机关,他(犯罪嫌疑人)会利用你这个心理会同时在这个电话里告知你,你必须要配合调查否则要负什么刑事责任,如果是你实在不愿来我们也会做这个电话录音电话笔录作为这个佐证的证据。”
  果然,电话很快被转到一个姓卢的律师手里,这个自称卢律师的人指示邓女士赶紧找一个安静的地方,由他来指示邓女士该如何操作,洗脱自己的“罪名”。
  市民 邓女士:“(律师说)现在最好的方法就是你去开一个房,去宾馆里面安静一点,我把你的记录记录好了再说,我就又去开了个房嘛钟点房,开好了他就问我这样那样,你的银行卡你有几张银行卡(之类的)。”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网络新型犯罪侦查队大队长 粟欣:“他就是为了让你不受干扰,基本上通话是不会让你间断的,除非他指示你到一个相对独立的房间,并且一般他会要求你到一个有电脑的房间,因为下一步他会告诉你一些相应的网址,让你点开来看所谓的假的通缉令。” 
  由于邓女士不会电脑,自己的银行卡也没有开通网上银行等功能,自称卢律师的人便要求邓女士转移地点,并办理其它银行的银行卡,再把自己卡里的钱转到这个所谓的“安全帐户”里。
  市民 邓女士:“他叫我去网吧里面,网吧里面没有U盾,找宾馆、宾馆又没有电脑房啊,又叫我去买电脑电脑没有,就叫我买了一部手机给我操作,一步一步的给我操作,本来我都不懂电脑他就教我一步步的操作。” 
  与此同时,桂林市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已经接到了系统的高危预警提示,但无奈邓女士的手机一直处于通话状态,外人根本无法拨通。最后,当警方通过多番努力找到邓女士时,她已经将全部存款打进了那个所谓的“安全帐户”了。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网络新型犯罪侦查队大队长 粟欣:“不过幸好,我们及时的采用了最新的网银干扰系统,在邓某这个受害人报案之前对其名下的银行卡进行全程止付,成功的为她挽回了41万5千元人民币,通过这个案件我想提醒广大市民,主要有以下四点,第一:警察确实会通过电话询问一些情况,但绝对不会通过电话来做笔录,更不会让你去开房 特别是有电脑的房间;第二,公检法之间没有所谓的资金清查帐户和安全帐户也不会要求你转账,想查你的资金情况他们直接会去银行;第三,两个地方的公安机关以及公检机关电话不可能一键转来转去,他们也没有那个需要;第四,通缉令是有充分证据证明一个人有犯罪才能发布的,而且一般它属于警务秘密,除非重大案件是不会告诉嫌疑人本人的,警方的做法一般是嫌疑人没有觉察就直接抓捕的。”
  以后如果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类似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挂掉电话然后报案,切勿接听或者听信陌生人的电话谣言。
(范然志 杨炯 李卉  通讯员 刘青 梁汗青 黄乙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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