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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选登)第十三批

2018年06月26日 10:44:52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置顶资讯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位于广西永福县广福乡大石村大石10队的唐林公司以砍伐树木为由,使用挖掘机开挖1700亩自然林木,施工修路,毁坏自然生态林木,产生的大面积的泥石流,造成生态破坏。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6月21日永福县进行现场调查发现:
  唐林公司实为永福县隆格林业有限公司,2017年1月取得大石村大石10队渔梁厂面一宗面积1465.47亩的山场林地的林权证。永福县隆格林业有限公司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聘请龙江乡唐某使用挖掘机在该地段修建约5000米长的林区经营管理道路,道路宽在2.5-4.0米左右,致使部分林木受到毁坏。2018年6月22日永福县林业局已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永福县林业局已委托永福县木材公司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开展毁林蓄积量及修建林道面积进行鉴定。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1.永福县人民政府正在开展案件查处和生态修复方案的制定工作,同时要求隆格林业有限公司立即恢复植被并配合调查处理。
  2.永福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举一反三,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枣庄市环保公益联合会来信反映桂林市环保局网站2015年以来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不齐全。
  举报问题不属实。
  2018年6月20日,桂林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发现桂林市环保局已将2013年7月至今的全部环境行政处罚全文公开在桂林环保网行政处罚(环境违法曝光台)栏目。2017年(含2017年)以前所辖12县区环保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或各县区政府网站。近期桂林市环保局对桂林环保网进行改版后,增设了行政处罚决定(县级)栏目,今后各县区环保局也可将行政处罚信息在桂林环保网公开。但由于信息公开只要求必须公开,并没有依据要求强制在某一网站公开,因此部分县区环保局仍按照各自政府的要求选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或各县区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按要求持续做好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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