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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拒不搬离 秀峰法院依法强制清场

2018年11月28日 11:39:14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秀峰区  编辑:田靖琴  阅读:   查看评论()
  房产被法拍两年,仍拒绝搬离。近日,秀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瓦窑路口一处房产实施强制清场行动,要求拒不搬离的原房产所有者搬离,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位于象山区瓦窑路口的此处房产原为富川县人民政府的招待所,在2008年左右,本案中的被执行人君佳大酒店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何某通过正规途径支付了部分金额购得此处房产,后由于资金原因,何某又与他人发生了多起债务纠纷,无力偿还贷款,导致这处房产于2016年被依法拍卖,再次由富川县购回。当时,买受人考虑何某一时困难,且不急于使用,秀峰法院只是将部分房产移交给买方了。
  秀峰区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 龚涛:“在两年之前,也考虑到被执行人生活困难的情况 给他暂时的进行居住。”
  据介绍,何某在此处房产被拍卖出售后,仍长期占据部分房屋,并将其出租出去。今年6月份,买受方将何某占据的房产租了出去,要求其搬离,但何某仍拒不配合。在法院多次与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决定采取强制清场措施,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秀峰区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 龚涛:“现买受人要求收回房屋,急于使用的情况下,那他现在是拒不搬离,我们在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的情况下,他仍然是拒不搬离。所以我院今天就依法采取了强制搬离措施,找来了搬家公司,将里面的财产和物品,依法有序将里面的物品搬到制定的地点保管。”
  在执行现场,有租户出现不配合的情况,对此,秀峰法院执行法官表示,法院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被法律保护,不受租户的意愿左右。
  秀峰区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 龚涛:“无论租户是否配合,态度是否强烈,今天的强制措施一定会进行下去,将房屋清空交付给买受人。”
(张杰 张睿劼 通讯员 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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