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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17年!桂林平乐连环撞车案今日宣判 ,被告梁文明四罪并罚

2018年11月29日 19:42:46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快讯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今年2月9日,桂林平乐一货车司机醉驾连撞10余车逃逸,警车被撞,2名辅警落水。

  10月24日上午,桂林市平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检方指控被告梁文明犯故意杀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寻衅滋  事和危险驾驶共4罪。今天(11月29日),法院对梁文明的罪行进行了宣判。

  今天上午,平乐县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文明连续撞击巡逻警车致两名辅警从19米高的桥面坠入江中,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公安民警对其进行拦截检查时,置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安全于不顾,驾驶大货车冲向公安民警并连续冲撞桥面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公共场所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经鉴定,案发当天梁文明的血液乙醇浓度为 150.96mg/100m,属醉酒状态,梁文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梁文明在醉酒的情况下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被告人梁文明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桂林市平乐县人民法院院长  审判长  于志军:梁文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宣判后,梁文明表示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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