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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颗“不定时炸弹”

2019年05月30日 16:09:56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桂林警事  编辑:小小银球  阅读:   查看评论()
       2019年5月21日18时许,兴安警方在溶江镇龙源村委某村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车辆正在向另外一辆车搬运液化气罐。见此情况,民警立即上前,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检查。
       这一检查可把民警吓了一跳,原来,该车辆车厢内藏有126瓶液化气罐钢瓶。经了解,该小车不具备运输危险物质资格,是一辆非法运输液化气车辆。同样的,驾驶员甘某也没有运输危险物质驾驶员资格。这样的情况下,车内的126瓶液化气罐钢瓶就是126颗不定时炸弹。
       随后,民警依法将驾驶员甘某、货主唐某带回溶江派出所进行询问,并将情况与相关部门联系,一同处理。

       经调查后发现,货主唐某在车辆与驾驶员都没有取得相关资格的情况下,从邻县购买价格便宜的液化气,来兴安出售,从中获取利润。        目前,唐某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十日,其涉嫌非法运输的液化气由兴安相关部门依法扣押,并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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