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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桂林城乡低保执行最新标准 城乡低保进一步增长

2019年08月01日 15:58:34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快讯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8月1日桂林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9年以来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公布2019年城乡低保提标的标准。

  据桂林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艳春介绍,2019年上半年,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83134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163788人、城市低保对象19346人),保障特困供养人员29985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29443人、城市特困人员542人),临时救助困难群众6680人次。上半年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4686万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09.87万人次。
  桂林市民政局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中主要通过以下六大措施:
  1、建立城市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低保兜底保障
  2、全面落实特困供养人员政策
  3、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积极稳妥地开展“救急难”工作
  4、推进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双向衔接
  5、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活动,提升兜底保障效能
  6、稳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
  2019年城乡低保提标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8年的每人每月590元,调整为2019年的每人每月6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8年的每人每年3850元,调整为2019年的每人每年4500元。提标后的城乡低保标准执行时间从2019年7月1日起开始。
  对已经纳入低保范围内的救助对象,民政部门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并定期报告、定期核查已纳入低保的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对其作出续保或停发、增发、减发低保金的决定。低保家庭人口减少、收入增加、财产增加不按时报告的,视为骗取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为一进步保障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的衔接工作,2019年至2020年,各级民政、扶贫部门重点把下列7类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因残致困保障对象;因病返贫对象保障对象;因老返贫致贫对象;多重原因未能脱贫对象;生产条件恶劣的困难群众;易地搬迁的后续扶持对象;“低保救助渐退”的特殊对象,通过重点保障以上7类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从制度上确保这部分特殊困难群体能够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实现“小康路上一个也不掉队”。
  下一步桂林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强化措施,以低保专项治理目标要求和问题为导向,将低保政策落实落地,认真贯彻执行新政新规,防止政策执行简单化、“一刀切”产生的漏保问题,完成低保覆盖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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