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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

2020年04月29日 14:57:52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快讯  编辑:田靖琴  阅读:   查看评论()

  根据国家住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在各设区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桂林市城市管理委会联合市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了《桂林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2020年开始在全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您想了解《方案》里有哪些大家重点关注的内容吗?

  将在6城区和11县(市)建成区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鼓励条件成熟的县(市、区)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选择不同类型的行政村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工作。

  到2020年,全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象山、秀峰、叠彩、七星、雁山5城区至少各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他各县(市、区)至少有2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

  到2022年,象山、秀峰、叠彩、七星、雁山5城区在原有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县(市、区)至少半数以上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工作,各县区至少有1个乡镇、2个行政村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

  到2025年,各县(市、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桂林市生活垃圾怎么分类您知道吗?

  根据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和广西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桂林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 其他垃圾四类。其中可回收物主要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等;有害垃圾主要包括电池(不含普通干电池)、灯管、家用化学品等;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厨余垃圾、餐厨垃圾、过期食品、花卉植物等;其他垃圾是指除上述三类外的垃圾,类别分辨不清的垃圾。除上述4大类外,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应单独分类。


(通讯员:苏扬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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