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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搞权钱交易、充当“保护伞”…广西多名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

2020年06月22日 11:27:30  来源: 柳州晚报  所属分类:快讯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近日,

  广西纪检监察网、百色纪检监察网发布通报,多名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被查处。

  玉林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市政府原副市长

  禤甲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玉林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禤甲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禤甲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掩盖犯罪行为,对抗组织审查;违规选任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禤甲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禤甲军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玉林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禤甲军简历:

  禤甲军,男,汉族,1963年3月生,广西北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

  1997.07—2001.01 广西兴业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01.01—2002.10 广西兴业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2.10—2007.09 广西兴业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7.09—2011.03 广西陆川县委书记;

  2011.03—2013.08 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3.08—2013.09 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3.09—2016.05 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博白县委书记;

  2016.05—2016.06 广西玉林市委常委;

  2016.06—2016.10 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6.10—2020.01 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0.01 被免去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2020.02 被免去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

  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委原书记

  赵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委原书记赵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赵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干扰巡视巡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私车公养,收受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胆大妄为、肆无忌惮收受财物,大搞权钱交易,违规插手扶贫项目。

  赵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违纪违法行为都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赵丽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崇左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大新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赵丽简历:

  赵丽,女,壮族,1969年3月生,广西钟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10月参加工作。

  2002.09—2005.02 广西龙州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5.02—2006.07 广西龙州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

  2006.07—2009.02 广西龙州县委副书记;

  2009.02—2013.01 广西龙州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3.01—2013.05 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委书记;

  2013.05—2016.05 广西大新县委书记;

  2016.05—2016.06 广西崇左市委常委,市委副秘书长(正处长级);

  2016.06—2016.06 广西崇左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大新县委书记;

  2016.06     广西崇左市委常委、大新县委书记。

  钦州市公安局党委原委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苏能帅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钦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钦州市委批准,钦州市纪委监委对钦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苏能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 经查,苏能帅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收受贵重礼品;违反组织纪律,瞒报个人财产;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为涉黑涉恶团伙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向办案部门打听案情和说情;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对子女失管失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滥用公安警察领导干部的特殊权力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自己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送给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苏能帅身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毫无党性原则,腐化堕落,无视党纪国法,知法犯法、执法违法,甘于被黑恶势力围猎,长期为涉黑涉恶团伙充当“保护伞”,“六项纪律”样样违反,纪法底线双双失守,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经钦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苏能帅开除党籍处分;由钦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

  韦萧强接受审查调查

  据河池市纪委监委消息:大化瑶族自治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韦萧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河池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韦萧强简历: 韦萧强,男,瑶族,1970年11月出生,广西都安人,大学学历,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 1997.07-2001.05 广西河池地委党校教师; 2001.05-2002.02 广西河池地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 2002.02-2004.02 广西河池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 2004.02-2005.07 广西河池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副科长; 2005.07-2009.12 广西河池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2009.12-2012.11 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2.11-2014.03 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4.03-2016.04 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 2016.04-2016.05 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提名人选; 2016.05-2016.08 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16.08-2018.09 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8.09-2019.02 广西河池市农业局调研员; 2019.02-2019.06 广西河池市农业农村局调研员; 2019.06至今 广西河池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玉林市兴业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文东接受审查调查

  据兴业县纪委监委消息:兴业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文东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兴业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宾市忻城县通报1起

  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忻城县欧洞乡人民政府扶贫办工作人员莫增勋侵吞易地扶贫搬迁房自筹款和骗取贫困户危房改造补贴款问题。2017年12月至2019年9月,莫增勋在忻城县欧洞乡人民政府工作期间,未将收取的57户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房自筹款共计57.5万元上交政府,而是私自侵吞,全部用于赌博;2018年3月至2019年9月,莫增勋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李某某、程某某等44户农户的搬迁自筹款、危房改造补贴款、装修费共计83.7205万元,用于网络赌博,致使申请易地搬迁房农户至今未分到搬迁房。2020年5月,莫增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事实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百色市公安局龙旺派出所原所长

  吴江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百色市公安局龙旺派出所原所长吴江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百色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田东石化工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干部卢丹敲诈勒索问题。卢丹赌博成瘾,为筹集赌资欠下高利贷后无力偿还,债主多次上门讨债。为缓解各债主上门讨债压力,卢丹使用威胁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共计53600元。2019年7月24日,卢丹被田东县人民法院判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卢丹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9月29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2月,卢丹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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