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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两名官员被提起公诉 还有这些人被调查、通报

2021年03月31日 10:14:31  来源: 广西检察院、广西纪检监察网、玉林市纪委监委  所属分类:快讯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广西2个厅级官员被提起公诉,还有这些人被调查、通报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廖汝奋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廖汝奋(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廖汝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廖汝奋利用担任防城港市港口区区长、防城港市政府秘书长、东兴市委书记、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土地出让、矿山采矿权证办理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覃裕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西中医药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覃裕旺(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覃裕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20年,被告人覃裕旺利用担任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广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校长助理,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广西国际壮医医院院长,广西中医药大学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医疗设备采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博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欧世东接受审查调查

  据玉林市纪委监委消息:博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欧世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玉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欧世东简历

  欧世东,男, 1973年1月出生,汉族,广西玉林人,在职大学学历, 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玉林市博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3.09—2003.11 玉林市福绵管理区石和镇团委书记;

  2003.11—2004.03 玉林市福绵管理区石和镇党委统战委员、团委书记;

  2004.03—2005.09 玉林市福绵管理区工委督查室副主任;

  2005.09—2010.08 玉林市福绵管理区工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

  2010.08—2013.04 玉林市福绵管理区石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3.04—2015.06 玉林市福绵管理区石和镇党委书记;

  2015.06—2016.05 玉林市福绵区新桥镇党委书记;

  2016.05—2019.02 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19.02至今 玉林市博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博白县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陈钊接受审查调查

  据玉林市纪委监委消息:玉林市博白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局长(主任)、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陈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博白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钊简历

  陈钊,男,1966年9月出生,汉族,广西博白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玉林市博白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局长(主任)、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

  1993.05--1993.11 玉林市博白县柯木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1993.11--1994.01 玉林市博白县绿珠镇人民政府干部;

  1994.01--1994.03 玉林市博白县党校干部;

  1994.03--2000.08 玉林市博白县委宣传部干部、理论科科长、副部长;

  2000.08--2001.09 玉林市博白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1.09--2006.06 玉林市博白县文体局局长、党组书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

  2006.06--2010.03 玉林市博白县人事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2010.03--2014.04 玉林市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2014.04--2019.03 玉林市博白县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9.03--2019.06 玉林市博白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局长(主任)、党组书记;

  2019.06至今 玉林市博白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局长(主任)、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

  2021年清明、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积极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推动作风建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自治区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如下:

  1、崇左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原局长黄精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10月至2019年1月,黄精强任崇左市水库移民局局长期间,违规公款接待相关单位,共计开支11.53万余元;违规使用公款组织宴请朋友及个人消费,共计开支6.6万余元。此外,黄精强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黄精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2、南宁市良庆区委四级调研员吴丕远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

  2017年至2018年,吴丕远先后多次收受下属送给的礼金、礼品,折合共计1.5万元。此外,吴丕远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吴丕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3、北海市金融办银行保险科(金融发展科)科长林起基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林起基先后5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林起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鹿寨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市场管理所原所长(兼)吴敏华违规决策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0年至2020年初,吴敏华擅自决定设立“小金库”,以加班费、电话费补助等名义,使用“小金库”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34.55万元,其中吴敏华个人领取4.18万元。此外,吴敏华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吴敏华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四起典型案例,有的借公款接待之机违规吃喝,有的无视纪律接受私人宴请,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反映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尚未形成,仍然心存侥幸、放松要求、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对标看齐,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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