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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14个设区市近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排事宜来了

2021年08月16日 10:50:44  来源: 广西日报综合  所属分类:快讯  编辑:田靖琴  阅读:   查看评论()

  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和当前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接种需求,结合当前新冠病毒疫苗供应情况,为尽快健全筑牢人群免疫屏障,近期各市相继发布通告,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排做出相应调整:

  南宁市(8月11日)

  一、重点推进第1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8月11日-8月15日,全市重点推进12周岁以上市民开展第1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可以通过线上预约、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线下预约和现场排队等方式进行接种。各接种单位对尚未接种疫苗的12周岁以上人群优先安排,有序接种。

  二、暂缓第2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

  8月11日-8月15日期间,暂不安排北京生物(含成都生物、兰州生物)、北京科兴、武汉生物等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第2剂次接种(首针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时间已满42天以上人群,可安排第2剂次接种);智飞生物重组疫苗可正常开展第二、第三剂次接种。

  8月16日后,南宁市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疫苗供应情况有序开展第2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请已接种第1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尚未接种第2剂次的市民朋友耐心等待,近期暂不进行预约、暂不前往接种。

  三、做好疫情防控

  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病例,请参与接种的广大市民,配合接种单位维持现场秩序,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配合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工作,共同营造良好接种氛围。

  柳州市(8月9日)

  8月9日至8月15日,各县区、新区接种单位主要面向尚未接种第1剂次新冠病毒疫苗的12-17周岁及18周岁以上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开展第1剂次接种。继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下为主线上为辅”的方式开展疫苗接种预约工作,建议居民跟居住地社区居委会预约开展接种。

  继续向已接种首针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人群,提供第2剂次、第3剂次接种服务。

  桂林市(8月8日)

  一、第1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安排

  8月9日至8月15日,各县(市、区)接种单位主要面向尚未接种第1剂次新冠病毒疫苗的12周岁以上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开展第1剂次接种。

  疫苗接种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线下预约、接种单位现场发放分时段排队号预约为主,同时安排20%左右的线上预约号为辅,有序组织开展。

  二、暂停第2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

  8月9日至8月15日,暂不安排北京生物(含成都生物、兰州生物)、北京科兴、武汉生物等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第2剂次接种;

  8月16日后,再安排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第2剂次接种。请已接种第1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尚未接种第2剂次的市民朋友耐心等待,近期暂不进行预约、暂不前往接种单位。

  三、正常开展智飞生物重组新冠病毒疫苗第2、3剂次接种

  各县(市、区)接种单位根据库存情况,正常提供智飞生物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第2、3剂次接种服务,不安排智飞生物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第1剂次接种。

  梧州市(8月10日)

  全国疫情形势严峻,接种新冠疫苗是防控疫情、防止重症发生的重要措施,近期疫苗再度供应紧张,为照顾未接种第一剂人群尽快接种疫苗,梧州市将在8月9-13日优先第一剂接种,期间原则上不安排第二剂接种。请12 -17岁未接种第一剂的人员于8月11日前到就近的接种点接种疫苗,18岁以上未接种第一剂的人员于8月13日前到就近的接种点接种疫苗。

  北海市(8月3日)

  一、坚持应接尽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适龄无禁忌人群应该做到疫苗“应接尽接”。

  1、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8月20日前,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采取个人网上预约或社区预约或现场排队的方式,按就近原则到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接种,9月10日前完成第二剂接种。

  2、北海市已经启动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请12-17岁人群在监护人陪同下到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有学籍的人员在本学校登记并按学校的安排进行接种,无学籍的人员按村(居)委的安排进行接种。秋季开学时各学校应对12-17岁在校学生接种疫苗情况进行核验、登记,提醒、动员未接种疫苗的学生尽快接种。

  3、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未接种的高中毕业学生请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二、加强行业监管

  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各行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动员未接种疫苗的人员及时完成接种。

  1、8月20日前,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现应接尽接,未接种的由所在单位劝导尽快接种。

  2、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8月20日前,从事出租车、公交车、客车等相关运营员工及从事冷链、快递、外卖、商超、宾馆、酒店、餐饮、农贸市场等服务的从业人群,原则上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未接种的由业主单位或经营管理者劝导接种疫苗。

  3、从9月10日起,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有禁忌症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全市医疗机构住院部(除住院患者外)、养老院、监所(除被监管人员外)等疫情防控重点公共场所。

  4、入境人员在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与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原则上须接种疫苗。

  5、从9月10日起,进入学校、幼儿园、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建筑工地等公共活动场所的人员,原则上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未接种疫苗的由学校或相关机构劝导接种。

  三、实行“二码联查”

  即日起,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学校、宾馆酒店、商超、银行、图书馆、文化馆、剧院影院、娱乐场所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全面实行“二码联查”,由相关场所派出查验人员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对未接种人员的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并推送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动员及时接种。

  四、禁忌建议书开具

  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需取得《北海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书》,证明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派驻在接种单位的医疗急救保障点有资质医师出具。个人需承诺对医师所陈述的病情病史及病历等资料真实性负责。

  防城港市(8月10日)

  一、第1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安排

8月10日至8月15日,各县(市、区)接种单位主要面向尚未接种第1剂次新冠病毒疫苗的12周岁以上市民(尤其是18岁以上人群)开展第1剂次接种。

  二、暂停第2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

  8月10日至8月15日,建议接种北京生物(含成都生物、兰州生物)、北京科兴、武汉生物等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第1剂次逾期未超45天以上的市民暂缓第2剂次接种服务;8月16日后,再安排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第2剂次接种。请已接种第1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尚未接种第2剂次且逾期未超45天以上的市民朋友耐心等待,近期暂不进行预约、暂不前往接种单位。

  三、正常开展智飞生物重组新冠病毒疫苗第1、2、3剂次接种

  各县(市、区)接种单位根据库存情况,正常向18岁以上市民朋友提供智飞生物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第1、2、3剂次接种服务。

  四、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疫苗接种氛围

  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请前往接种的广大市民朋友,配合做好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现场秩序管理、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等疫情防控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疫苗接种氛围。

  钦州市(8月8日)

  一、8月9日至15日期间,主要面向尚未接种第一针新冠病毒疫苗的12周岁以上市民(尤其是18岁以上人群)提供第一针接种服务。

  二、8月9日至15日期间,暂不安排北京生物(含成都生物、兰州生物等)、北京科兴、武汉生物等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第二针接种。请已接种上述疫苗第一针、尚未接种第二针的市民耐心等待,近期暂不进行预约、暂不安排接种。

  三、8月9日至15日期间,正常提供智飞生物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第二、三针接种服务,同时恢复智飞生物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第一针接种服务。

  贵港市(8月8日)

  一、8月9日,向距离首针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时间已满45天以上人群提供第2剂次接种服务;向12岁以上人群提供第1剂次接种服务。

  二、8月10日—15日,向12岁以上人群提供新冠病毒灭活疫苗首针接种服务,暂停提供第2剂次接种服务。

  三、8月9日—15日,向已接种首针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人群,提供第2剂次、第3剂次接种服务。

  四、向12岁以上人群开放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第2剂次接种和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首针接种的时间另行通知。

  玉林市(8月9日)

  一、第1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安排

  8月9日至8月15日,主要面向尚未接种第1剂次新冠病毒疫苗的12周岁以上市民(尤其是18岁以上人群)开展第1剂次接种。疫苗接种以现场发放分时段排队号为主,请广大市民有序排队进行接种。

  二、暂缓第2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

  8月15日前,暂不安排与第1剂间隔未满49天的市民北京生物(含成都生物、兰州生物)、北京科兴中维、武汉生物等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第2剂次接种;8月16日后,再安排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第2剂次接种。请市民朋友耐心等待,近期暂不进行预约、暂不前往接种单位。

  8月9日至15日期间,与第1剂间隔满49天的市民可以到居住地附近接种单位有序进行接种。

  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病例,请参与接种的广大市民,配合接种单位维持现场秩序,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配合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工作。

  百色市(7月19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百色市按照国家、自治区疫苗接种工作统一部署,7月启动15-17岁人群第一剂次接种,8月启动12-14岁人群第一剂次接种,9月完成12-14岁人群第二剂次接种,同时对18-59岁未接种人群查缺补种。

  贺州市(8月6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适龄无禁忌人群应该做到疫苗“应接尽接”。

  一、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8月10日前,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采取个人网上预约、社区预约、现场排队的方式,按就近原则到我市各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接种,8月30日前完成第二剂接种。

  二、贺州市已经启动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并分阶段实施:

  1、15-17岁人群在7月31日前集中开展第一剂接种,在8月30日前完成第二剂接种。

  2、12-14岁人群于8月15日前集中开展第一剂接种,在9月15日前完成第二剂接种。

  3、12-17岁人群需在监护人陪同下按就近原则到贺州市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有学籍的人员在本学校登记并按学校的安排进行接种,无学籍的人员按村委或社区的安排进行接种。

  4、9月秋季入学时各学校应对12-17岁在校学生接种疫苗情况进行核验、登记,提醒、动员未接种疫苗的学生尽快接种。

  三、假期返乡回贺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满18岁未接种的高中毕业学生请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河池市(7月20日)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最新工作要求,河池市下半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安排如下:

  1. 扩大接种范围,接种人群重点体现在一老一小,“一老”即60岁以上老年人,“一小”即12岁~17岁人群。

  2.对18岁以下人群,7月份开展15岁~17岁人群的接种,8月份开展12岁~14岁人群接种。

  3.18周岁及以上无接种禁忌的人群全程接种,尚未接种首针和后续针次的广大市民朋友们请尽快接种。

  按照接种时间要求,15-17岁人群即日起请尽快完成首针接种8月份完成第二剂次接种。

  来宾市(8月9日)

  一、8月9日,向距离第1针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时间已满45天以上人群提供第2针次接种服务;向12岁以上人群提供第1针次接种服务。

  二、8月10日—15日,向12岁以上人群提供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第1针次接种服务,暂停提供第2针次接种服务。

  三、向12岁以上人群开放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第2针次接种的时间另行通知。

  崇左市(7月18日)

  崇左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将分步推进对无禁忌的12-17周岁人群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其中,7月份启动15-17周岁人群接种,8月份完成该人群的第二剂次接种,并同时开始对12-14周岁人群接种。

  据悉,15-17周岁人群只能接种北京生物、成都生物、兰州生物或北京科兴中维厂家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目前,崇左市疫苗供应充足,7个县(市、区)都已开设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


(来源:广西日报新媒体部综合广西疾控、百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崇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疾控、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桂林疾控、梧州疾控、北海疾控、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贵港疾控、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贺州、来宾市疾控中心等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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