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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构建教育良好生态 ——广西“双减”实施意见问答

2021年09月14日 17:24:47  来源: 广西日报  所属分类:广西新闻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卢贵昌

  编者按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意见),引发社会各界热烈反响。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双减”工作,强力推进工作部署,确保相关政策落实落地;成立自治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广西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等,强化制度建设。

  为了让学校及家长准确掌握“双减”意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更好地把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改革目标如期实现,9月9日,自治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实施意见”相关内容,回应社会关切。

  问:“双减”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制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构建教育良好生态。

  一是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坚持应教尽教,着力提高教学质量、作业管理水平和课后服务水平,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减少参加校外培训需求。

  二是系统治理。不仅聚焦在作业和校外培训两个方面,在加强课后服务、减轻考试压力、完善质量评价、营造良好生态等方面同样做出部署,系统推进、全链条推进“双减”工作。

  三是综合治理。建立“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统筹,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学校、社会、家庭力量形成三位一体育人格局。

  四是依法治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法律框架内明确各项政策,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治理。

  问:“双减”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双减”工作的总体目标分为两个方面。在校内,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在校外,使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各种乱象基本消除,校外培训热度逐步降温。

  一年内使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三年内使各项负担显著减轻,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问:“双减”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 “双减”工作的各项部署,遵循“校外治理、校内保障、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完善校内外协同育人格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一是学生为本、回应关切。保障学生休息权利,减轻家长负担。二是依法依规、标本兼治。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三是政府主导、多方联动。落实部门职责,完善配套政策。四是试点先行、稳步实施。发挥“双减”工作试点地区的作用,扎实开展重点难点问题治理,积累制度成果。

  问:如何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答: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科学合理的作业,可以帮助学生巩固知识、提升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但如果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既达不到温故知新的效果,又占用了学生正常的锻炼、休息、娱乐时间。

  自治区教育厅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下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落实“五项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通知》,立足于切实发挥好作业的育人功能和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提出了10条具体措施,对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分类明确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等做了明确要求。

  问: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健全作业管理制度。学校要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分年级公示作业内容构成、完成时长等,促进教、练、考一致。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二是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出台校本化作业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加强校本作业资源建设,鼓励教师通过选编、改编、自主创编等方式设计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个性化作业。对完成基础作业有困难的学生开展个别化辅导。依托信息化手段构建作业和学习资源推送机制。

  三是分类控制作业总量。由学校年级组统筹各科目作业总量,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五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四是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掌握学生学情,加强作业集体讲评、个别面批的针对性,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五是建立作业监督机制。各市要出台学校作业管理监测办法,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围。教育部门要将作业设计、批改、讲评、辅导等情况作为教师考核重要内容。教育督导部门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

  六是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引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家务劳动,开展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和网络。

  问:如何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答:一是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小时,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初中学校可探索在工作日晚上开设自习班。实现课后服务范围“全覆盖”,即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二是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既可以通过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又可以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还可以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另外,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

  三是拓展课后服务资源。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课后服务,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提供服务,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让学生享受到更多优质的课后服务。

  四是加大对课后服务教师和人员的激励。通过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使学校师资得到充足保障。通过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将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推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人员的激励。

  问:加强培训机构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坚持从严审批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由相应的主管部门管理,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二是严禁资本化运作。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三是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

  四是严控学科类培训机构开班时间。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五是学科类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后,对其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各地政府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自治区将出台文件明确学科类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规范收费行为。

  问:加强培训行为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严格限定培训时间。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线上培训每课时不得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得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时。

  二是强化培训内容管理。实施培训内容备案监督,全面掌握学科类培训内容、培训材料、教师资质等信息。严禁培训机构组织、参与、宣传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义务教育阶段竞赛活动。严禁组织以排名为目的的跨区、跨机构大规模测试。培训机构的培训结果不得对外公开,不得宣传学员等级证书、分数排名、“名校”录取人数等。

  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问:如何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答:一是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加强幼小科学衔接,深化实施小学零起点教学。开齐上好国家规定课程,确保教师应教尽教、学生学足学好。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禁止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

  二是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完善中小学学业质量测评机制,加强德智体美劳过程评价、增值评价。深化中考改革,完善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依据课程标准开展中考命题。将示范性高中大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每一所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

  三是纳入质量评价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不得以升学率特别是“名校录取率”评价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对各地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重要内容。

  问:如何加强课后服务保障?

  答:一是配足配齐师资力量。据自治区党委编办消息,广西今年统筹近6万名事业编制建立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全面补齐补足中小学校教师编制,中小学校教师不足问题将得到逐步解决。

  二是保障课后服务经费。自治区相关部门近期将出台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通过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办法确保经费筹措到位,保障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三是做好安全保障,制定完善的监管、交接班等工作规范、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监督岗,坚持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确保师生安全。

  问:家长和社会如何配合做好“双减”工作?

  答:家长与学生朝夕相处,是孩子言传身教的老师,履行好法定监护职责至关重要。一是更新育儿观念。了解孩子的身心成长规律,提升自身育人素质和能力,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方向,不盲目送孩子参加校外培训。二是密切家校联系。积极配合学校制定孩子成长计划,主动与教师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和身心状况,制订有针对性的家校联动教育方案,构建和谐家校关系。三是融洽家庭氛围。细心关注孩子思想情绪变化,倾听孩子心声,做孩子的朋友,形成良好沟通互动模式,帮助孩子排忧解难。四是要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在家时间。督促孩子按时就寝,确保充足睡眠。适度安排家务劳动,加强体育锻炼,开展亲子阅读等。加强孩子网络行为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沉迷行为。

  我区将指导各地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博物馆等各级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积极开展课后服务活动,在坚持公益性原则的基础上,增加开放时间,特别是16时30分之后、周末、寒暑假等,要向中小学生开放,并提供丰富多彩的兴趣活动。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科学育人理念,努力破除“抢跑”思想,不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营造良好社会育人氛围。

  问:我区目前校内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如何?

  答:开展课后服务既解决家长接送孩子困难,又减轻家长校外培训负担。“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学校积极行动,力争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和兴趣发展需求。截至9月3日,柳州、桂林、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百色、贺州、河池9市城区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覆盖率已达100%。下一步,自治区将重点指导各地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在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的基础上,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阅读活动,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参与度。

  问:我区目前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情况如何?

  答:“双减”工作以前,全区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有2230所。今年暑期以来,各地按照从严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要求,通过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科类培训机构查处整治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9月6日,全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共压减了378所,占比16.95%,压减机构数量从高到低依次为:玉林市(150所)、南宁市(88所)、河池市(42所)、柳州市(20所)、百色市(18所)、梧州市(12所)、桂林市(11所)、崇左市(11所)、来宾市(11所)、钦州市(6所)、防城港市(4所)、北海市(3所)、贵港市(1所)、贺州市(1所)。9月7日,自治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各地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市场监管局、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结合部门职责对整治工作做了部署,要求各地重拳出击,坚持从严治理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通过查处一批、整顿一批、关停一批、取缔一批、规范一批,净化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市场,规范培训行为,压减培训机构数量。

  问:针对其他非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措施有哪些?

  答:中央、自治区政策文件不仅对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培训机构提出了治理要求,同时对面向学龄前儿童以及普通高中学生的培训机构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各地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中,要统筹做好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二是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

  三是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要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问: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如何认定?

  答: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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