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露天焚烧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自10月1日起,群众可以通过
电话、网络、微信的途径
对露天违法焚烧秸秆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成功可获得一次性奖励500元
记者从桂林市生态环境局核实了解到,有奖举报范围包括:城市建成区、乡镇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边、交通干线附近或者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秸秆禁烧区以及禁烧时段中的限烧区内,露天焚烧秸秆、树枝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农林废弃物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后奖励举报人500元。
具体举报途径:
1.电话举报:12369或12345(自治区级电话举报电话为0771-12456转1)
2.网络举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各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3.微信举报:“广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各市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举报人通过合法途径举报后,桂林市生态环境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查证举报违法行为是否属实,情况属实者,生态环境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微信或者书面通知等形式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来源丨桂林晚报(记者曾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