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桂林视察时曾叮嘱:桂林“这是大自然赐予中华民族的一块宝地,一定要保护好,这是第一位的。我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当好守护桂林山水的“二郞神”,突出把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通过落实最严制度最严法治、持续深入推进漓江“四治”工程,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呵护好这块大自然赐予中华民族的宝地,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在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早已成为全市上下的共识和行动。我市瞄准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环节,严格执行《桂林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管理办法(暂行)》《桂林市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过错问责暂行办法(草案)》《桂林市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单位110项环保职责,构建“统责、分责、考责、追责”的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同时,还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建立保证金和奖励金制度,使环保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目前,17个县(市、区)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成绩逐年提高。
漓江是桂林的母亲河,也是全人类拥有的自然遗产。我市始终把保护漓江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头号工程”。今年以来,更全面实施高压严管保护制度,积极构建“行政执法、司法联动、纪检监察、法规管控”法治保护体系,漓江风景名胜区所有开发建设活动实行市委市政府审批,并持续推进“四治”工程,开展乱建、乱挖、乱养、乱经营、环境卫生脏“四乱一脏”综合整治行动。全市共开展水污染整治行动280余次,制止违规经营、隐患项目20起,桂林喀斯特生态修复项目三期全面完工,生态修复面积5.7万平方米。今年5月,我市还与自治区法检两院、生态环境厅共同签署《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机制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蓝天碧水净土”是桂林市民及游客对生态环境最直观的体验。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我市一直在努力。今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巩固成果、补齐短板、强化弱项”为总思路,持续开展春季攻坚、生态环境问题专项巡查月、空气质量攻坚等专项行动。截至11月30日,全市优良天数316天,优良率94.6%;今年以来,桂林市地表水水质达标率和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均达到100%,漓江干流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2021年1—10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中,桂林市排名第三。
同时,经过近几年持续整治,我市原有道光河、灵剑溪、南溪河3条黑臭水体已全部消除黑臭,还成功争取到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4亿元资金支持。我市还进一步健全河长制监督考核机制。2021年,全市2707名河长累计巡河10.2023万人次,巡河完成率100%,累计解决河湖“四乱”问题经62多起,实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同时,我市持续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我市6个县(区)共获得中央及自治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3554万元,并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目前我市列入绩效考核的1026套处理设施全部正常运行。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桂林人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桂林全市上下也将牢记嘱托,继续呵护好这块大自然赐予中华民族的宝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在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早已成为全市上下的共识和行动。我市瞄准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环节,严格执行《桂林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管理办法(暂行)》《桂林市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过错问责暂行办法(草案)》《桂林市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单位110项环保职责,构建“统责、分责、考责、追责”的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同时,还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建立保证金和奖励金制度,使环保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目前,17个县(市、区)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成绩逐年提高。
漓江是桂林的母亲河,也是全人类拥有的自然遗产。我市始终把保护漓江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头号工程”。今年以来,更全面实施高压严管保护制度,积极构建“行政执法、司法联动、纪检监察、法规管控”法治保护体系,漓江风景名胜区所有开发建设活动实行市委市政府审批,并持续推进“四治”工程,开展乱建、乱挖、乱养、乱经营、环境卫生脏“四乱一脏”综合整治行动。全市共开展水污染整治行动280余次,制止违规经营、隐患项目20起,桂林喀斯特生态修复项目三期全面完工,生态修复面积5.7万平方米。今年5月,我市还与自治区法检两院、生态环境厅共同签署《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机制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蓝天碧水净土”是桂林市民及游客对生态环境最直观的体验。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我市一直在努力。今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巩固成果、补齐短板、强化弱项”为总思路,持续开展春季攻坚、生态环境问题专项巡查月、空气质量攻坚等专项行动。截至11月30日,全市优良天数316天,优良率94.6%;今年以来,桂林市地表水水质达标率和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均达到100%,漓江干流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2021年1—10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中,桂林市排名第三。
同时,经过近几年持续整治,我市原有道光河、灵剑溪、南溪河3条黑臭水体已全部消除黑臭,还成功争取到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4亿元资金支持。我市还进一步健全河长制监督考核机制。2021年,全市2707名河长累计巡河10.2023万人次,巡河完成率100%,累计解决河湖“四乱”问题经62多起,实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同时,我市持续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我市6个县(区)共获得中央及自治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3554万元,并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目前我市列入绩效考核的1026套处理设施全部正常运行。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桂林人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桂林全市上下也将牢记嘱托,继续呵护好这块大自然赐予中华民族的宝地。
(桂林广播电视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