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对性骚扰定义及主要表现行为等主要内容予以明确,对工作场所女职工劳动就业保护、生育保护等内容进行一一列举。
一是点赞操作指南发布及时,为更好地保护女性职工权益提供了依据。在男女平等、女性独立等思想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当代女性选择加入职场,撑起职场的半边天。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传统男尊女卑等封建思想的侵蚀,女性职工时常面临生育歧视、性骚扰等困境。虽然《劳动法》对保护职场女性权益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因为一些行为的定义不明确、举报的途径不畅通、惩罚的措施不具体等,很多女职工权益受到侵害不敢反抗,只能选择忍气吞声或者离职。体现了国家有关部门对女职工的关心和重视,以简洁明了的条文形式,对工作场所女职工劳动就业保护、工资福利等内容进行了一一列举,让大家读得懂、读的通,给保护广大女职工提供了具体可行的方案。
二是部分网友担心企业不执行规定,女职工权益得不到真正保护。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任何法律得不到执行,它就是一纸空文。事实上保护职场女性权益不是个新话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对此也做出了规定,但是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在招聘环节对女性面试者实行生育歧视,在职的员工怀孕了也会想尽办法逼其主动辞职,尽管有的企业领导自己也是女性;有的企业为了息事宁人或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当女职工遭受职场性骚扰向人事部门或者领导投诉时会受到忽视,尽管向司法部门上诉也会因自由裁定权过大而得不到公正的对待,担心企业还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操作指南会像《妇女权益保障法》一样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是期盼各方积极落实操作指南,为女性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这次发布的《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共20条,分别对性骚扰定义及主要表现行为、公开承诺、宣传培训、职工举报投诉、调查处置、工会参与监督等主要内容予以明确。要使文本真正得到落实,需要企业、劳动监察部门、司法部门等通力合作,尽快组建本部门的负责小组专门处理涉及职场女性权益保护的业务,并且公布举报方式,在工作中接受群众监督。对于违反操作指南的企业要加以惩罚和媒体曝光,男性职工也要加强学习法律知识提升自身素质,女性职工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用法律维权,只有如此才能给广大职场女职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助力经济发展。
(作者 秦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