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万州 )发布警情通报:9月10日凌晨1时许,万州区警方接陈某(女,45岁,万州区人)报警求助,称其在牌楼街道家中被醉酒的李某(男,45岁,万州区人。系陈某前夫,2019年离婚,但仍同居至今)殴打,并被追打至清堰坡附近。民警迅速出警找到陈某将其护送回家进行调解。调解中李某情绪激动继续打骂陈某。民警阻止过程中,李某又对民警辱骂推打。民警遂对李某实施约束控制。李某母亲万某(女,69岁,万州区人)见状上前阻止,并躺地上打滚,闭目声称身体不适。民警立即通知120前来处置。120急救医生到场后,万某拒不配合检查,随后起身到厨房拿菜刀挥舞袭击民警。民警对万某警告无效后使用枪支将其击伤。万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检察机关已依法启动调查,工作组正在调查处理中(《观察者网》9月10日新闻)。
消息一经发布,引发舆论热议,针对民警能否开枪网友们各执一词,在网络空间发表自己的看法。
持反对意见的网友认为:“这属于防卫过当了!说民警训练有素,一个69岁的老太太怎么会是对手。”还有网友反对称:“对于一位老年人还用得着枪吗。如果是年轻人我什么也不说,但一个老太太不至于吧?!”更有网友表示“69岁的老太拿刀,两个民警在场,事情并没有到失控的程度,民警开枪涉嫌违规,必须被调查。”当然,这些反对的原因无外乎是担心民警滥用武力,任意在简单的民事纠纷中非法使用辣椒水、警棍电棍,以及枪械,人为的扩大甚至加剧案件的性质转变,让民警队伍的建设从“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转变成为没有人性漠视法律,漠视生命的滥用职权和任性杀人,与党纪国法相违背的歧途,站在依法治国的对立面。
持赞成意见的网友认为,“警方的处置没有一点问题,对方手持凶器又情绪失控,民警有不果断控制局面责任,开枪一点毛病没有。”“老太太的行为本身就属于袭警,虽然她是一个老人,但是当她拿起菜刀的那一刻,她就是一名暴徒。所以在那种危险的情况下,警方已经再三警告无效后,才将老太太击倒,程序是合法的。”但是,从正当防卫的角度解释民警开枪也是存在偏颇的,这就是把民警执勤当成街头纠纷了,而事实上在没有其他无辜人员在现场的话,无论受伤与否,民警徒手制服持刀凶徒的案例还是挺多的,毕竟如非必要,民警也不愿开枪。
回归本次事件,民警选择开枪更可能的原因在于保护现场无辜平民,其实已经手下留情了,没有将她当场击毙,只是将她打伤了,只不过是她年龄大了身体经不起折腾,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对于网友说的民警可以先躲避,尽量别使用枪支,如果真这样了,那才是真正的渎职,因为这会将120急救医师以及报警人置于危险境地;有网民说老太太罪不至死,真正到了她罪责至死的时候,现场估计有人当场没命了,这时根本容不得我们民警多加犹豫。
这起事件引发了对于公民和民警之间关系的思考。万某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采取了与民警对抗和袭警的行为,这无疑是一种错误的方式。虽然我们可以理解她作为母亲对儿子的保护欲望,但作为公民,我们应该遵守法律,积极配合警方的办案工作。任何个人和团体都不能以任何方式妨碍民警正当行使职权或进行执法活动。相信检察院能给开枪警察一个公正的调查结果,这对类似的案例也会有很强的示范意义
(作者 欧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