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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2023年10月04日 15:43:11  来源: 龙胜县  所属分类:桂观评论  编辑:田靖琴  阅读:   查看评论()
  党员干部作为党的事业的中坚力量,必须信念坚定、履职尽责。特别是在困难和挑战面前,必须保持定力、坚守初心,切实做到“三要三不要”。唯有这样,才能更好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一是要明辨是非,不要搬弄是非。在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有一是一、有二是二,始终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党性原则出发,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如果不坚持原侧,办事过程中就会出现偏袒,甚至会出现有私心,更有甚者就会因为这小小原则的偏差,导致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值得高度警惕。同时要讲大局、有公心,不能为了“私利”搬弄是非,更不能“嚼舌根”无中生有,搞“小圈子”。唯有讲是非、反对挑是非,风才会更、气才会更顺。
  二是要过得硬,不要仅过得去。现实当中确实存在一些“差不多”“过得去”的干部,工作只求基本完成,不求“尽善尽美”,没有“全力以赴”,其实这是一种态度不端、精神懈怠、作风不实的表现。须不知,“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众多的“差不多”“过得去”叠加,就会差很,最后会差之千里、偏离方向。为此,在落实工作任务时,务必保持“做就做好、干就要干精彩”的精益求精作风,自觉提高工作标准,始终保持“差很多”的警醒,在岗位上尽己所能、大展身手、建功立业。
  三是要有所为,不要为所欲为。党员干部有所为就是要面对困难敢于担当、迎难而上,顶得上去、拿得下来,冷静面对困局,沉着应对压力,担负起逢山开路、遇河架桥、滚石上山的重任,真正成为干事创业、推动发展的主心骨。不要为所欲为,就是保持淡泊名利之心,不为个人名位所累、不为手中权力所困、不为小利所动、不为人情关系所俘,带头遵守党章,模范遵纪守法,严守纪律底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牢固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作者 王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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