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悠闲地泡着温泉,却突然发现自己成了别人手机屏幕上的“风景”?这是最近发生在婷婷(化名)身上的一幕。婷婷了解后得知,原来是温泉度假村为了吸引游客,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度假村内游客们正在泡温泉的画面现场直播出去了。“后来我去找商家说不想露脸出镜,商家就把包含我画面的视频删除了,但是我看到他们后来还在继续直播拍别人。”婷婷说,“太可怕了,估计其他人还不知道自己穿着清凉却被那么多人在屏幕前‘围观’”。(4月14日澎湃新闻)
偶然发现才知道自己正在被侵权,而随着直播行业的高速发展,这一现象显然不是个例,好像在公共场合自己总是“被迫”入镜还不知不觉。而商家为了营销宣传丝毫不顾顾客的隐私,并且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没有错,顾客婷婷制止了对方侵权的行为,但是商家仍然在继续直播拍别人,显然顾客对商家没有任何约束力。来泡温泉本来是为了放松,但是却暴露在镜头之下,那平时在景区游玩、健身、商场用餐等场合里岂不是都无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商家想要通过直播展现自己店铺硬件设施和好的服务来引流,并通过现场的顾客的真实反映给予网友良好的反馈,但一切的前提是合法合规。
商家可以直播,但是必须广而告之消费者,让其享有知情权,消费者可以决定同不同意入镜或者去其他店铺消费,而商家也可以给直播镜头调整角度,让不想入镜的消费者背对镜头,让乐意入镜的消费者直面镜头。偷拍和隐瞒不可取,消费者已经成为直播素材的一部分,并且商家未经允许摄录他人,侵犯消费者的肖像权、隐私权。对于大部分消费者而言更想有个隐蔽的消费环境,更轻松自在,不用暴露在镜头之下,如果直播视频广受关注,自己不经意的行为可能还会被网友评头论足,被陌生人看到也许还好,要是被亲朋好友同事看到那可能是“社死”现场直播,让现实生活饱受困扰。
消费者“被迫”直播,要怎么维权?部分消费者还是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并且觉得维权过程繁琐耗时,自己下次不来这消费算了。有维权意识的消费者提醒商家后商家不予理会,向相关部门投诉又不了了之。我们一直提倡消费者要保护自身权益,有维权意识,但是相关监管部门也应主动作为,不能让消费者成为维权的“主力军”,应让自身成为消费者的“后盾”,应该关注消费者投诉多的行业领域,明确相关责任,对屡教不改的商家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加强对商家的普法知识宣传,增加员工培训,加强行业自律,让消费者安心放心消费,同时提倡商家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不仅可以更加了解消费者所需所盼,减少矛盾纠纷也能更好地提供服务,促进经营。
商家营销无可厚非,可以播放专门制作的宣传视频也可以在门口贴上显著标志提醒消费者正在直播,将选择权交给消费者才是最大的尊重,商家的用心与服务才是留住客户的资本,口口相传的回头客才是最好的“引流”。
(通讯员:伍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