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河南省南召县的一位家长在网上爆料,自己读初三的孩子成绩不好,学校发来自愿放弃中考的申请。对此,该学校回应称,成绩较差的学生放弃中考可以申请职业教育,让他们有更多选择。3月27日,南召县教体局发布相关情况说明,经初步核查,网上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校不应该为了提升升学率而劝“差生”弃考,或与中职学校签订招生合作协议,通过提供“人头费”完成招生指标,本末倒置,不以“学生”为本,反以“升学率”为本。中考过后,学生们将面临“普职分流”,一部分学生可以进入普通高中学习,另外的则进入职高、技校等就读。在国家大力提倡职业教育的大背景下,鼓励学生报考职业学校,以期掌握“一技之长”,适应将来就业需要,本是教育应有之义。但是是否报名参加中考,应由学生自己来做主,而不是强迫学生“弃考”,而且参加中考也并不会影响学生今后选择进入职业学校。学生成绩是流动的,并不固定,教师应当以学生为本,帮助学生提高成绩而不是早早地劝学生放弃中考去读职业中学,不应该剥夺孩子参加中考的权利,应该给所有学生平等参加中考的机会,中考成绩不理想,学生和家长更容易接受去中职的结果。
学校强迫学生放弃中考实则是对学生受教育权的侵犯,应当尊重学生自己及家长的选择,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权,不能有任何强制的意味。早在2010年6月,教育部就发文通知,强调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劝说学生放弃中考和中途退学,或要求学生转校,或强迫学生报考某类学校。近年来,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纠偏措施,明确禁止初三提前分流。国家出台普职教分流政策实则是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多样化选择,学校此举实则扭曲了国家政策,“牺牲”了部分考生合法权利,都是违反国家规定、违背职业操守的,也会进一步加深学生和家长对中职教育的偏见,刺激“分流焦虑”,对于强迫学生弃考的学校及教师,有关部门应当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遏制劝差生“弃考”之风,最重要的是要办好职业教育,纠正家长和孩子对职业教育的偏见,把职业教育办为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同时要引导学校形成正确的教育政绩观,破除“唯升学率论”的教育评价体系。要办好职业教育,我国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必须扭转升学政绩观,不能一边办中职,一边用普高录取率评价初中办学。同时提高中职招生吸引力,应该推进中职和普高同时招生,并着力提高中职办学质量,拓宽中职毕业生的成才选择。学生选择提前招生、自主招生的,都应该进行统一的中考报名,用中考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并允许这些学生报考普高,同时要从取消普高录取率评价着手,消除对职业教育的偏见,推进职普融通、高中阶段多样化办学,来缓解学生和家长的普职分流焦虑,为学生提供多元的选择。
在实际的教学工作里,很多人未必不明白这些道理,但缺乏必要的责任心与耐心,被急功近利的心态所误导,最终耽误了孩子的前程。鉴于以上情形,教育工作者还需从现实案例中汲取教训,科学引导学生,在“润物细无声”中体现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
(作者:杨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