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一对小情侣,在咖啡店激情热吻,被店家请离后反手给差评,引发关注和网友热议。
有人说,情侣之间秀恩爱可以理解,有人看不顺眼也可以体谅,但是公共场合嘛大家最好都能够注意一下自己的举动给公众带来的影响!也有人说,那是人家的自由。公共场合该不该亲热,笔者有以下看法。
首先,公共场合亲热应该适度。其实,热恋中的青年男女难免有亲热之举,情侣在公共场所太亲密的新闻已经司空见惯,大家也都习以为常,有的人觉得只要无伤大雅,情侣的亲密举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据店主目击以及网友拍摄的现场视频,可看出二人已经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接吻”,尺度非常大,女的已经脱了鞋子整个盘坐在男的腿上,缠绵抚摸亲吻,身体某些部位已经严重走光,极度不雅,引起人不适。用先辈的话来说,就是“有失体统”,并不是我们太保守,即便在相对开放的西方国家,人们也接受不了公共场合过于亲密的肢体行为,并且把给别人带来麻烦视为不光彩的事。咖啡店是公共场所,虽然允许接吻,但是不能出现过激行为。虽然,当前我们的社会早已不是“男女之防大如天”的封建社会,但男女之间有时候还是得“发乎于情,止乎于礼”,这个“礼”就是公共道德,是让旁观者免于难堪的公序良俗。
其次,在公众场所亲热存在一定风险。亲热时人们警惕性往往会下降,很少还能注意自己的钱包、背包。这时,就很容易给“艺高人胆大”的小偷留下机会,“重色轻财”的损失可能会很大。而且,当今社会网络发达,在公共场合亲热,被人拍下并上传网络,一不小心成为网络大红人,被熟人,朋友,父母看到也会产生不良影响,对自己的生活工作也会造成一定的压力。
总之,公共场所并不是不允许亲热,但是要张弛有度。人类社会是一个群集有界的社会,开放不等于无度,自由更不是毫无边界。尤其公共场所有不同年龄、处于不同状态的人,做每一件事情都要考虑周围人的感受——这是一种文明,更是素质问题。建议在立法工作中,把一些社会公德缺失的问题纳入法律轨道的调整范围,利用国家的强制力量树立道德典型,制定道德规范,为公共场合有失体统的过度亲密行为祭出“紧箍咒”。
(作者:苏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