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幼儿园招生越来越困难,而养老压力日渐增长,为解决经营困境,一些幼儿园开始探索“老幼共托”新模式。
“老幼共托”是将托老和托幼服务相融合,老人和孩子在同一空间下共同生活和互助,方便家庭照护,满足代际融合需求,缓解家庭和社会压力。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修订印发的《“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各地要统一规划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城市‘一老一小’等整体解决方案。”方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
在政策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幼儿园转型“老幼共托”模式。“老幼共托”模式促进了资源共享,实现了居住空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日渐闲置的幼儿园得到有效利用,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养老设施不足的压力,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降低了运营成本。其次,“老幼共托”为相关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和发展空间。伴随“老幼共托”的发展,会形成养老、托育、医疗服务等产业,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和就业,形成一系列创新产品和服务,促进了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工作岗位,缓解就业压力。
然而,托老和托幼虽有行业相通之处,但功能仍有不同,转型发展并不简单,需要多方合作。政府要加快完善制度建设,制定符合托老托幼融合服务体系的规划、保障、监管政策和标准,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各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养老具有较强专业属性,幼儿园要对部分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从老幼人群各自的需求出发,设计合理的活动空间,同时积极探索老少皆宜的课程和活动。相关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康复、护理等方面的培训,加强业务能力。学校可结合行业发展,整合医疗、养老和教育资源,开发老幼服务课程体系,通过开展职业培训定向培养更多养老托幼的专业复合型人才,满足高质量养老托幼服务的需求。
扶老携幼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老幼共托”模式是对现有社会照护模式的创新探索,是应对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的积极举措,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新模式的推广必定会遇到困难和挑战,相关部门应鼓励和引导机构循序渐进、因地制宜的进行探索和推进。
(作者: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