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拒绝沉默、用好法律,对家暴勇敢说“不”!
近日一女子两年被家暴16次终身挂粪袋的事件令人触目惊心。家庭,本应是温暖、幸福的港湾,是心灵的栖息地。然而,家暴却如同一颗毒瘤,毒害着无数家庭的幸福与安宁。家暴给受害者带来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创伤也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家暴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等。家庭暴力形成的原因错综复杂,家庭暴力难以根除的原因却有迹可循。在我国传统观念里认为“家暴”是“家务事”,且抱持着“家丑不可外扬”“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态度。而受害者往往由于经济依赖、情感牵绊、社会压力等因素选择默默忍受,然而退让的背后,换来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变本加厉。
随着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施行,“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的观念得到普遍认同。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禁止家庭暴力作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明确写入民法典,202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更是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为受害妇女提供更为切实和周全的法律保护。
遇到家庭暴力,该如何维权?首先,要及时采取措施,保障自身安全。可以选择报警或者求助亲友,让自己尽快脱离暴力环境。同时,可以向妇女维权组织或拨打“12338”维权热线,以及公安机关、法院等寻求帮助。
其次,积极收集证据,记录下遭受暴力的时间、地点、方式和结果以及医院伤情鉴定等材料,以便后续维权。证据材料可以是口述、视频、照片等,要尽可能详实准确。
最后,需要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如果认为夫妻双方不想离婚可以采用和平的方式解决,但如果一方对家暴“零”容忍想离婚就需要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如申请保护令、提出离婚诉讼、要求赔偿等。
依法严惩实施家暴者是社会共识,更是司法态度。充分保障弱势家庭成员合法权益,请勇敢对家暴说“不”!
(作者:潘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