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00后为追星一月花费6万元”案件,事件中,未成年人在“饭圈”诱导下进行巨额消费,法院判决部分款项返还,解释了“饭圈”对青少年隐蔽围猎的乱象。当下,一些畸形的“饭圈”乱象不断诱导大量金钱观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使其投入“真金白银”进行非理性追星消费。舆论对此反应强烈。
一是法院的判决给予了高度肯定,这是司法力量介入畸形“饭圈”经济,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树立了标杆。这不仅仅是退钱的问题,更是明确了这种诱导未成年消费的行为不合法。此案将“饭圈”中常见的“花钱表示对偶像的忠诚”话术与精神压力,纳入“网络欺凌”范畴进行审视,是认知上的重要进步,有助于全社会更深刻地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个判决精准识别了以销售周边为幌子的变相集资行为,对今后处理类似纠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体现了法律对新兴网络乱象的精准打击。
二是平台责任缺失,扭曲文化侵蚀青少年,监管治理存在漏洞。未成年人用成年人手机号注册、连续大额支付,平台的实名制和支付风控系统难道只是摆设?这背后是不是为了流量数据睁只眼闭只眼?从技术层面,识别异常消费模式并不难,但平台往往权衡商业利弊,对粉丝经济的高活跃度行为‘默认宽容’,实际上助长了灰色地带。“饭圈”内部扭曲的文化实质是一种精神操控,利用归属感胁迫孩子掏空口袋,一旦偶像“塌房”,可能导致青少年心理崩塌。此外,还有明星及经纪团队的“沉默纵容”。很多偶像团队深知粉丝集资是数据支撑的关键,却极少公开倡导理性消费,这种态度不明的行为实质是默许围猎。同时,“饭圈”活动跨平台、隐蔽性强,话术不断变异,固定证据和定性违法行为存在困难。
三是建议多方共治,构建系统性防护网。在法律与监管层面,应加快立法,完善细节。现行法律对“诱导消费”界定模糊,应明确明星经纪公司、后援会组织的法律责任。应加快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条款,明确将组织化、诱导性的非理性消费定义为违规行为,并厘清平台、经济方、后援会等主体责任。同时需建立跨平台信息共享机制,利用技术手段监测异常的交易模式,实现动态治理;学校与家庭的教育角色也非常重要。与其禁止追星,不如引导孩子“理性追星”,让孩子明白热爱不等于盲目花钱,才是长久之计;更根本的是文化娱乐产业的自我革新。明星与经纪公司也应展现社会责任,偶像本人及团队若默许甚至鼓励“氪金”,最后受到损害的将是自身。平台和内容方也应减少对“氪金”打榜模式的依赖,推动以作品质量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只有行业价值导向变了,围猎青少年的土壤才会消失。治理“饭圈”乱象必须通过精准施策,既“堵”住隐蔽围猎的漏洞,又“疏”导青少年的情感需求,转化盲目崇拜为正向创造力,多方共治,才能真正守护未成年人的精神与物质世界,让追星回归理性,让成长远离陷阱。(灵川县委宣传部王琪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