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收看《人大之声法规解码》。科学的规划需要明确的行为规范来保障落实。本期节目将聚焦《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中设立的“负面清单”制度,解读这些禁止性规定背后的立法考量,展现法治为漓江保护划定的清晰底线。
大家好,欢迎收看我们新一期的《人大之声法规解码》特别节目。上期我们了解了五级保护区的划分,那么今天我们要跟大家聊聊,条例当中那些“明令禁止”的行为 。温委员, 欢迎再次来到我们的演播室 ,看到条例第十四 ,十五条列出的禁止清单 ,包括烧烤, 焚烧 ,开山采石等内容 ,感觉它就像是一份“漓江保护须知”一样, 那么今天温委员, 能不能麻烦您跟我们讲一讲这个, 制定这样一份“负面清单” 主要是想解决漓江保护当中的哪些实际问题。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委员 广西师范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院长 教授 温桂清:主持人这个问题很好, 这确实是一份“保护须知” 制定这份清单, 主要是针对漓江保护中最让人头疼的三大问题: 一是空气污染问题, 禁止露天烧烤和焚烧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二是生态破坏问题, 像开山采石会对喀斯特地貌造成永久性伤害, 所以必须严格禁止 。三是漓江上的无序停靠问题, 我们禁止生活船舶和排筏长期泊靠, 是为了保护漓江的自然景观, 这份清单把过去认为是“不文明”的行为明确为“违法”行为, 让执法有据可依 ,也让公众知道哪些是绝对不能碰的红线。
那我们还注意到条例中禁止露天焚烧的范围划定得非常具体 ——“漓江干流两岸五百米范围内”, 很多观众可能会好奇 ,这个五百米是怎么确定出来的 ,背后有什么样科学依据吗?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委员 广西师范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院长 教授 温桂清:这个问题问得很好, 五百米不是随便定的 , 而是经过科学测算的一个“安全距离”, 我们漓江是喀斯特河谷地形 ,如果在静风和逆温这种天气条件下, 污染物容易堆积不容易扩散 ,五百米的距离它能够有效控制污染物扩散 ,保护漓江的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 ,这个规定既考虑了保护的需要 ,也避免了一些过度管控, 体现了科学立法的精神。
明白了, 那我们还想了解除了常见的这些禁止行为 ,条例还特别规定了禁止“擅自移动或破坏界桩 标识标牌”, 可能有些观众会觉得, 几个标识牌为什么要专门写入法规, 这样的规定有什么特别的考虑呢?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委员 广西师范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院长 教授 温桂清:这些标志牌它不是普通的牌子 ,它们是漓江保护范围的“法律界碑” 移动这些标志 ,就相当于私自改变法律划定的保护范围 。今天挪动一个标志, 明天就可能侵占一片保护区, 所以我们立法保护这些标志 ,就是要守住漓江保护的第一道防线 ,确保保护范围清单清清楚楚 ,明明白白。
非常感谢温委员的讲解,让我们非常明确的了解了, 原来这些明令禁止的行为背后 ,都有如此深入的考量 ,禁止是为了更好地保护, 而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传承。 下期节目, 我们将一起探讨条例如何规范漓江上的游览经营活动 ,看看如何在保护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敬请期待。
(杨毓麟 樊乐 杨海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