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以来,云南省、河南省、江西省、福建省、湖北省等多地发放或决定发放新一轮消费券。 例如,3月9日,福建省商务厅在官网发布的消息显示,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和扩大服务消费系列决策部署,落实落细《福建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福建省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发放2026年第一期“福建有口福”餐饮消费券。 中国消费经济学会副理事长洪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多地官宣发放新一轮消费券,是政策引导与民生需求双向奔赴的结果,有助于更好地撬动居民消费,激活春日经济,进一步推动消费市场扩容提质升级。 从本轮惠民举措看,多地发放消费券呈现两大特征,分别是补贴力度大、有的放矢。(证券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