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作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抓手,关乎群众生活质量、乡村社会风气,更关乎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推动移风易俗并非孤军奋战,需要政府、村民自治组织与全体村民协同发力,破陋习、树新风,方能绘就乡村文明新图景。
政府主动作为,是移风易俗的“压舱石”。政府要扛起主导责任,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以点带面,营造各地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依托乡村广播、短视频等多元载体,开展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认同践行文明新风。
激活村民自治,是移风易俗的“内生力”。村民是移风易俗的主体,村委会应广泛征求民意,制定贴合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明确行为准则。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村民组织要主动作为,协助群众简化婚丧事宜、评议道德行为,让群众从“要我改”转变为“我要改”。
因地制宜、融合振兴,是移风易俗的“可持续密码”。移风易俗不可“一刀切”,须结合各村实际,精准破陋习、立新风,传承孝老爱亲等优良传统,通过先进典型评选引领风尚。同时,将其融入产业、人才、文化等乡村振兴方方面面,以物质富足夯实精神文明根基,以文明新风赋能乡村发展。
移风易俗是系统工程,唯有多方协同、久久为功,凝聚政府引导力、村民自治力、文化向心力,才能实现乡村社会风气根本好转,为乡村振兴注入持久精神动力。
来源:广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