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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之声.法规解码】《桂林市城市绿化条例》:管理篇——自家树木过度修剪也违法

2026年05月19日 10:10:01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置顶资讯  编辑:蒋玲  查看评论()
  修剪树木的枝叶本是树木养护的科学手段,但在实际中却常引发“过度”与“合理”的争议。《桂林市城市绿化条例》对树木修剪行为作出了明确规范,旨在厘清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边界。本期的《人大之声法规解码》节目,将聚焦条例第二十三条,解读为何严禁“砍头式”修剪,并剖析“我的树我做主”这一常见观念的误区,引导市民科学、合法地参与城市树木养护。
  欢迎收看《人大之声法规解码》。生活中,我们常看到一些树木被修剪得只剩下光秃秃的主干,这种“砍头式”修剪往往让人看了心疼。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禁止了这种过度修剪行为。这不禁让很多朋友,特别是家里、小区里有树的市民疑惑:我自己种的树,或者我负责养的树,怎么修剪难道还不能自己做主吗?兰主任,您怎么看“我的树我做主”这种想法?法规为什么要把“手”伸到修剪这件事情上来呢?
  这个问题确实反映了大家的一个普遍误区。树虽然是个人或单位栽种、养护的,但它一旦长成,就不仅仅是私有财产了,它构成了城市公共生态环境的一部分。一棵大树,夏天能遮荫降温,能净化空气,能为鸟类提供栖息地,甚至能稳固水土。您把它“砍头”了,影响的不仅是这棵树本身,还会影响到周边的微气候。所以,法律上您对树木有使用权、收益权,但没有“随意处置权”。过度修剪,特别是“砍头式”修剪,会严重破坏树木的生理结构和生长形态,导致树木衰弱、易染病害,甚至死亡,这其实是对公共绿化资源的破坏。桂林为此还专门出台了《城市树木修剪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修剪的技术标准。如果需要进行重度修剪,必须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许可。未经许可过度修剪,是会被处罚的,每株树可能面临二百到二千元的罚款。所以,修剪不是“随心所欲”,而是一门需要遵循科学和法规的“技术活”。
  看来修剪树木确实要讲科学、守规矩。那说完了日常修剪,我们再来看一个更紧急的情况。大家都知道,我们桂林有时也会受到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影响。如果台风天,一棵大树突然倒了,压到了房子或者堵住了路,情况非常危急,我们能不能当机立断,先把树砍了或者处理掉,再去补办手续?法律对这种“先斩后奏”的情况有规定吗?
  您问的这种情况,条例第二十四条有非确的规定,可以概括为“先处置,后报告”。在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面前,如果树木已经直接危及到人身、财产或公共设施安全,比如压垮房屋、阻断交通主干道、砸到车辆或扯断电线,法律授权现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包括物业、相关部门甚至任何市民,可以先行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包括修剪、扶正甚至砍伐,目的就是立即消除紧迫的危险,这体现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但是,法律在授予这项紧急权力的同时,也设定了一个必须履行的程序义务,那就是“事后报告”。你在紧急处置后,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这棵树的管养责任人进行正式报告,说明时间、地点、险情和采取的措施。这个报告不是为了“秋后算账”,而是为了让管理部门掌握情况、完成管理闭环,让你的紧急处置行为在法律程序上变得完整和合法。所以,遇到这种万分紧急的情况,请大家果断处置保安全,但也务必记住,事后五天内要履行这个报告手续。
  樊乐:好 我记住了 我相信我们观众朋友们也记住了 从日常修剪的“度”到紧急情况的“权”,我们看到了法规在树木管理上的精细设计与人文关怀。管理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而一旦发生破坏绿地的违法行为,又将面临怎样的法律代价?下期节目,我们将聚焦条例的法律责任章节,为您算清一笔“绿色违法账”。敬请期待!
(杨毓麟 樊乐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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