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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三名嫌疑犯潜逃到南宁 警方十万元征线索(图)

2009年10月28日 09:59:29  来源:   所属分类:在线报料  编辑:  阅读:   查看评论()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李俭芹)10月26日,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在本报12版“政法新闻”刊登了一则悬赏数额为10万元的《悬赏通告》:三名涉嫌重大刑事犯罪的嫌疑人潜逃,警方发现该3人曾在南宁市出现。这一通告中声称“上述三人涉嫌重大刑事犯罪”,这个说法引起了一些南宁市民和早报网网友的猜想和担心。为此,南宁市公安局有关人士通过南国早报网向群众提供了一些对此案的分析。

《悬赏通告》所配图片显示:三名犯罪嫌疑人丁秀清(女,57岁,身高1.64米)、刘志伟(男,55岁,身高1.72米)、刘姮序  (女,27岁,身高1.62米)手挽着手,看似亲密。

  对于警方悬赏10万元,市民樊小姐推测:“这些人应该是杀人了。”早报网网友“江南才子2009”则遗憾地说:“看来是一家人啊,可惜有家不能回。”网友“天使在笑”最近老是要加班,很晚才能回家,她半开玩笑半当真地向网友们征求意见:   “我要不要带个东西防身啊?”刘小姐也表示担心:“万一在路上遇到,也不知道这些人会不会抢劫。”网友“开心就好”的看法就比较乐观,他说:“如果他们遇上我,我就让他们知道什么是天网恢恢。”

   对此,受访的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史警官明确告知南国早报网:此3人系涉嫌经济犯罪,如果有人在广西境内发现这3人的踪迹,可尽快与沈阳警方联系,联系电话:13940511118、13940299998、024—24850672。

   对于市民和网友出现的一些担忧,南宁市公安局方警官则向南国早报网指出:大可不必。他认为:经济犯罪案嫌犯相对比较温和,暴力倾向不明显。但方警官也强调:“逃犯的不确定性很多,警方也很难预计一些突发情况。”因此,方警官提醒,市民有必要从住、行这两个方面加以注意。

  他说,一般来说,经济犯罪案嫌犯因携带巨额款项,不缺钱,所以不需要打砸抢。他们通常会避开人群,蜗居在比较偏僻、鱼龙混杂的场所,如不规范的小旅馆、城中村出租屋等处,借外地人多的特点,掩饰自己的身份。而宾馆、酒店等场所的安保措施比较严密,即使有钱,嫌犯也不敢轻易入住。另外,嫌犯习惯在夜间活动,多数会搭乘“黑的”、“黑摩”及私营面包车,如果出行较远,他们也会考虑包车或者搭乘班车。

  方警官称,通常情况下嫌犯对普通市民没有危险,但司机、房东、旅馆服务员等人员要多加小心。若有乘客要求出城,司机要尽量做好登记,房东、旅馆服务员更要仔细做好对租客和旅客的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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