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塑公司内部分违法占地建筑物已经被拆除。
三塑公司内新的“大棚房”正在建设中。
11月30日,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公开挂牌督办5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南宁市三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下称三塑公司)因非法占地建厂位列其中。
12月1日,记者调查发现,近两年来,国土部门曾多次勒令拆除或致函有关部门请求强制拆除,然后时至今日,这家企业仅有两栋厂房被拆掉,另外10多栋厂房仍在使用,甚至还有厂房正悄然建起。
厂房不拆反新建
12月1日上午,记者在南宁市三塘镇三塘村蒙村坡附近见到,一片山凹里,林立着近20栋厂房。这些厂房大小不一,有的是用来做编织袋的生产车间,有的是洗手液车间,有的则成了储存塑料制品的仓库。在厂房区入口处的一栋3层办公楼里,一名工作人员称,这里就是三塑公司。该公司的墙壁上,一张设计图显示,这些厂房占地5亩或10亩不等。
正是这家企业,新华社报道称,它租赁三塘村蒙村坡的集体土地建厂,违法占用土地128.98亩,其中农用地48.68亩。
三塑公司非法占地建厂一事,厂里的人大都表示不知情。一名仓库管理员称,他的老板是租借三塑公司的厂房来存储货物的,使用至今还不到两个月,他们都没听说过这里是非法占地建造的工厂。
“我们亏了上百万。”一家复合肥厂的工作人员称,从去年起,她所供职的复合肥厂搬到这里,老板在三塑公司新修建了两栋厂房,投资了上百万。今年9月,厂房还没投入使用,就被国土部门强制拆除了,“早知如此,肯定不会搬来”。
在三塑公司偌大的厂房区里,除了复合肥厂占地约四五亩的厂房被拆除外,其他厂房基本仍在使用中。非法占地建厂本该拆除,但蹊跷的是,在厂房区最里面,有一栋厂房正在建设中。
工地上,一栋数十米长的厂房早已搭建好骨架,顶棚也已基本搭建完毕,几名工人正在砌剩下的一堵围墙。工人们称,建设这栋厂房,他们才用了10余天,再过三四天就可以完工了。
“当初没想那么多”
走遍三塑公司的厂房区,却找不到属于该公司的招牌。不仅如此,蒙村坡一些受访群众也纷纷表示,没有听说过三塑公司的名字。不过,资料显示,三塑公司使用的土地是该村提供的。
“公司已基本停下来了。”12月1日,三塑公司有关负责人称,2008年公司收到兴宁区国土部门的通知后,便没再启动,连招牌也不挂了。该负责人介绍,2007年底,蒙村坡村民多次找到三塑公司老板,表示愿意提供土地,双方一起合作建厂。双方约定,由村民提供土地,三塑公司投资,在蒙村坡一个旧砖厂的基础上合作建厂。除此之外,蒙村坡又提供了几十亩荒地。双方的合作期限是20年。
“当初没想那么多。”该负责人解释,当初村民拿来政府的文件,表示要招商引资,公司考虑到来这里投资可以解决劳动力就业、帮助村民增收和改善环境等,并不知道“农田不能建厂”,来考察时也没发现这个问题。此外,双方还约定,办厂的相关手续“由村民来完善”,但时至今日,公司已投资数百万元,却被有关部门叫停,面临着颗粒无收的局面。
厂房为何迟迟不拆?该负责人称,类似他们公司的情况,在南宁“不止一家”,公司仍然希望村民能继续完善手续。据了解,三塑公司被国土部门叫停后,便把厂房租给了一些小厂或个体户,通过收取租金“给村民增加点收入”。
三塘村村委蒙村坡组长蒙立忠称,三塑公司所在处原来是歌燕砖厂,2007年,政府要求节能减排后,村里便关闭了砖厂。三塑公司被叫停,他有自己的疑问:砖厂使用了一二十年都没事,为何三塑公司不能在原址建厂?另外,三塑公司使用的荒地,因为无法浇灌,全靠天吃饭,“与其荒废了,不如用来建厂好”。
蒙立忠承认,国土等部门已多次前来要求拆除厂房,不过,他希望“自己慢慢拆”。
国土部门多次勒令拆除
“三塑公司用地存在两个问题。”12月1日下午,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一名工作人员称,三塑公司共用地约140亩,其中10亩是原来的歌燕砖厂,已经过国土部门审批,另外一些是农村道路。除此之外都是非法用地,包括农村集体土地和农用地,共计近129亩。按照规定,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和农用地,都应经过政府征地,转变成国有建设用地,再出让给企业。三塑公司如果要占地建厂,应该向国土部门提出两个用地申请,但他们一直没有这样做。经查,三塑公司的操作模式是“以租代征”,属于非法占地行为。
据介绍,从2008年10月起,国土部门曾多次下令,勒令三塑公司停止非法占地行为:
2008年10月30日,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兴宁大队对三塑公司发出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通知书》以及《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停止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2008年11月5日,兴宁大队向三塑公司发出了《责令限期举证通知书》,责令三塑公司于当年11月7日前向大队提供相关用地手续,三塑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没能提供相关用地的合法材料。
2008年11月11日,兴宁大队对三塑公司占用土地上的所建建(构)筑物张贴《责令限期拆除所建(构)筑物公告》责令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两日内自行拆除所建建(构)筑物。
2008年12月1日,三塘镇蒙村坡组长蒙立忠代表村委写下《承诺书》,承诺在2008年12月10日前自行拆除完毕。
2009年9月8日,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向三塑公司下发行政处罚议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责令限期拆除非法占用的128.98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按非法占地每平方米15元处以罚款,共计129万多元。
2009年9月11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工作人员到南宁检查时,提到通过卫星拍摄,发现三塑公司非法占地情况。当日,南宁市市政府召开会议,要求对三塑公司非法占地问题进行处理,并责令在9月27日前把违法建筑物全部拆除。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称,时至今日,兴宁区有关部门反馈的情况是,只拆掉了18亩。
为何至今没拆下?
国土部门三番五次勒令拆除三塑公司非法占地建筑,为何至今未能如愿?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一名官员称,国土部门有执法权,但没有强制拆除权,遇到需要强制拆除的情况,他们只能请求城区政府执行,或凭借行政处罚认定书,交给法院强制执行。
据了解,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曾两次发函到兴宁区政府,要求强制拆除。2008年11月19日,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致函兴宁区政府,请求兴宁区政府组织对三塑公司所建的违法建(构)筑进行强制拆除;2009年10月份,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再次致函兴宁区政府,请求兴宁区政府组织人员对三塑公司所建的违法建(构)筑进行强制拆除。另外,2008年11月25日,兴宁区区委书记、区长接待来访群众接谈记录中,兴宁区区委领导也要求三塘镇蒙村坡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另据国土人员介绍,行政处罚认定书下达后,3个月内,如果三塑公司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不进行起诉,国土部门才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算起来,到12月8日,3个月的期限才结束。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执法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说,国土厅已经知道这个案子被中央挂牌督办,但没有接到上级具体通知。这名负责人称,三塑公司非法占地一事直到现在都没有解决,主要是因为城区政府部门“该采取的措施没有采取,该整改的地方没有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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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1月30日新华社报道,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要求,5个案件涉及的有关省(区)国土资源部门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严肃认真查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监察机关对有关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严格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省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督促有关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并举一反三,结合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深挖细查,坚决查处一批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三部门将全程跟踪督办案件查处情况,并适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