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毅/绘
“哥,你把2.5万元存到我的银行卡给我,我急着用,其他的你就别问了。”接到弟弟苏乐用别人号码打来的电话,苏伦知道自己的弟弟出事了。他怀疑“绑架”与弟弟的朋友有关,起因缘于债务问题,于是顺藤摸瓜,成功将弟弟解救。警方提醒,追债也要讲究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触犯刑律会受到惩罚。
“绑架”现场:
男子自家楼下被“扛”走
12月17日傍晚6时30分,苏乐骑着摩托车回到南宁市江南区翠湖新城小区的家,并把摩托车推到杂物房里放好。但就在他走出杂物房的时候,事情发生了。七八个男子,用袋子一把将他给罩住,扛上车就离开小区。苏乐的妻子和女儿在自家的杂物房门口发现苏乐的钥匙还插在门上,而人却不见踪影,心中也产生了疑惧。
晚上8时许,苏伦接到一个陌生号码来电,一听声音却是自己的弟弟。“哥哥,你把2.5万元存到我银行卡上。”“你有什么事情,怎么一下子要那么多钱?”苏伦说,他弟弟在电话中只说要钱,但不肯告诉他钱的用途。他再拨打弟弟手机,却发现手机已经关机。
“绑匪”电话:
“不给钱,你就看着办吧”
苏伦发现弟弟手机关机后,就确定弟弟已经被控制。没多久,对方发来短信息,要他们把钱存到一个姓郭的账号上。他按照对方的号码回拨过去,问到底是谁主使他们做这种事情。对方只是说别人已经把欠条给了他们,要他们帮忙追回所欠的债。
17日晚上9时,对方又来电话催促“不给钱(把钱存到卡号里面),你就看着办吧。”从几次和对方的通话中,苏伦已经猜出他弟弟被“绑架”应该与欠朋友的债有关。苏伦说,2000年之前,苏乐做豆粕生意,欠下朋友李林2.5万元,而且欠债一直拖到现在也没还完。
晚上10时许,苏乐又打电话给妻子,希望妻子想办法筹钱。苏伦和弟媳商量后,先稳住对方,同时由苏伦去五一派出所报警。对方三番五次打电话过来威胁,但他们表示由于夜深,无法筹钱,要等到天亮才能想办法。对方则要求他们第二天拿钱去交易。
交赎款:
收到钱后承诺放人
经过推断,苏伦觉得“绑架”的事情肯定与李林有关。于是,他们找了一个相识的朋友作中间人从中调解。最后,对方答应先给3000元就可以放人。
18日,记者随着苏伦来到交易点。李林收到3000元后便打电话通知对方放人。对方告诉苏伦说,晚上8时苏乐便可以回家了。李林始终没有承认“绑架”事件是他所为。只是在谈话中无意透露说是“朋友看不过眼他拖欠这些钱那么久才这样做的。”
18日晚上9时许,“绑匪”把苏乐放在中兴桥之后便离开了。当时,苏乐浑身都是伤,衣服都被血染红了。他说,遭人挟持后,就被带到山林里,途中他曾经做过反抗,但寡不敌众还是被控制住。
警声:
追债应该采取合法的手段
南宁市公安局一名民警说,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范畴,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有很多合法的手段和途径。但是,如果债权人为了追债,而使用不法手段,比如对债务人进行非法拘禁或者恐吓等,则很容易触犯刑律而收到惩罚。而民警也特别提醒市民,在追讨欠款的时候,不要随便雇佣所谓的“追债公司”,到时追回来的债还不够付雇佣金,一不小心还会惹麻烦上身。(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