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段钦中 通讯员谢杰明)从2010年1月1日起,南宁市将全面开展养犬登记工作。有关部门定于12月31日在民族广场开展一场养犬登记工作启动仪式,并就相关工作接受市民的咨询。
《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目前,养犬登记的各项前期工作已经准备就绪,养犬登记工作将于2010年1月1日全面开展,对南宁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符合条件的犬只进行登记和发证。
为此,南宁市定于2009年12月31日,在民族广场举行以“倡导文明养犬 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南宁市养犬登记工作启动仪式。届时,涉及到养犬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也将在广场开设咨询台,接受广大市民对养犬管理工作的咨询,同时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和纪念品。
据了解,当天的广场活动中还将举行文艺演出和警犬表演等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