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见习记者何秀 张孟君)4月1日凌晨,7名男子同住南宁市高新区高新苑某酒店式公寓里,全部因二氧化碳中毒昏迷,幸亏被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次日,7人均已安全出院,他们随即向酒店方提出索赔,要求赔偿每人5000元损失,但酒店老板迟迟不肯露面解决。
4月5日,刘先生等人向记者介绍当天的情况。刘先生和3个老乡从玉林来南宁找工作,从3月21日开始入住在高新苑的某酒店式公寓里面,之前一直住在3栋的公寓。公寓均为一房一厅,因晚归吵到楼下一孕妇,他们于3月31晚换到4栋1单元4楼。当天几个老乡来公寓,晚上一并在公寓过夜。
刘先生4月1日凌晨1时多回到家里,发现平时均三四时才睡觉的老乡们都已经睡着,有的在沙发上躺着,有的看着电视手中还拿着遥控器就歪在一边睡着了。
当晚公寓门窗均关闭,开着空调。刚开始,刘先生也没有发觉有什么异常,自己也躺在床上边看电视边打电话,约1小时后,刘先生拿着手机也睡着了。
不知不觉中,睡在刘先生旁边的小吴因头疼得厉害,手脚不停地乱晃,把刘先生惊醒。小吴告诉记者,4月1日凌晨1时许,他感觉头晕不舒服,就想倒杯茶喝,刚倒好茶还没喝就睡着了。后来头疼得厉害,他便起床去厕所想洗脸清醒一下,谁知刚到厕所就晕倒了。刘先生起床喝水,发现小吴晕倒在厕所,赶紧叫醒其他人。
“叫了好久,他们都没有反应。”之后,刘先生看到有的人开始呕吐,有的人因头痛得厉害不停地用头撞墙,有的则手脚乱动挣扎着。其中一年纪最小的十多岁少年告诉记者,他撞墙只觉得身体发软、头痛而已。
凌晨3时40分左右,7人被酒店管理人员及时送往广西医科大学二附院救治,被诊断为二氧化碳中毒。次日下午,7人出院并做了复诊,总共花费2000多元,全部由酒店支付。
出院后,刘先生等7人认为事情责任应由酒店承担,要求酒店赔偿每人5000元,包括交通、伙食、营养、精神损失等费用。但酒店目前仍未处理,老板一直联系不上。拿不到赔偿款,7人也没法回老家过清明,就耗在酒店等着协商。
记者来到酒店服务总台了解情况,酒店的业务主管告诉记者,他们酒店已经在高新苑营业5年,有公寓约30套,从来没有出现过煤气中毒的事情,发生意外的公寓之前也没有出现异常,3月31日上午退房的房客之前在里面连续住了两天,也没有任何事情。
“我们也觉得事情非常蹊跷,就把房间锁上保持原样,连卫生都没有打扫。”该主管表示,之后酒店将找专业人员检测原因,是否是房间设计问题,煤气有问题,客户使用不当,或是屋内聚集太多人、空气不流通造成的,只有找到原因后方能协商解决方案。记者提出去出事故的房间看看的请求,被拒绝。
记者咨询南宁某律师事务所的吴锋杰律师。吴律师认为事故是发生在酒店公寓里面,酒店的责任大小得看事情是怎么造成。如果住户因为洗澡时使用煤气过程中方法不正确,自己没关好煤气,则住户作为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需承担一定的责任,酒店承担部分责任。如果完全是因为酒店煤气问题造成,则酒店需付全部责任。吴律师表示,对于这样的事情,双方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双方都应有一定的让步,方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