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至28日,自治区人大推进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精神的专题经验交流会在临桂县召开。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的重要指示,总结交流了全区各地人大机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的经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恒、刘新文、荣仕星、文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崔智友、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君、副主任韦广雄出席了会议。
刘君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刘君介绍了桂林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他说,当前,桂林市正在加快实施“保护漓江、发展临桂、再造一个新桂林”的发展战略,临桂新区的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同样也需要人大的支持,桂林市上下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人大各项建设,推动桂林经济社会再上新台阶。
自2008年7月自治区党委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以来,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政府部门大力支持,人大工作经费投入进一步增加,全区各市县全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而且每年都有所增加。人大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在电子表决系统安装、议事场所建设、办公设备升级改造、乡镇人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人大机关干部的配备、培养、交流、选拔和使用纳入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人大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得到进一步充实。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人大机关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的中心工作,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有效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督促“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为实现“四保”目标,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人大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把今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自治区党委把今年确定为“工作落实年”,大家要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工作落实年”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履行好立法、监督等各项职能,保障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巩固和扩大当前我区良好的发展势头。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人大机关要强化责任,抓好督查,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桂发﹝2008﹞16号和桂办发﹝2009﹞81号文件精神。去年自治区党委组织督查组对全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定》和全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来看,全区各地高度重视《决定》的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进展,获得了一些成绩,对于这些好成绩、好经验和好做法,我们要认真总结,大力推广,不断巩固取得的成果。
会议期间,部分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区直有关部门代表先后作经验交流发言,与会人员还参观考察了临桂县人大机关、中庸乡人大、瓮洲村和宛田村代表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