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从2009年9月下旬开始,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我市及所辖12县5城区进行了巡视。巡视组经过9个月紧张深入的工作,已圆满完成集中巡视的各项任务。6月22日下午,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指示,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在榕湖饭店九岗岭会议厅向我市及所辖县区反馈了巡视意见。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君主持反馈会。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组长刘剑、副组长覃钦著及巡视组其他成员,市领导粟增林、韦广雄、潘永建、李佑民、黄俊华、陈丽华、石东龙等出席反馈会。
反馈会前,刘剑通报了这次巡视反馈工作的总体要求、具体任务和工作安排。
反馈会上,刘剑对桂林市近年来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决定,特别是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加强作风建设,选拔任用干部等五个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需要改进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他要求桂林市认真研究整改办法和措施,使之成为各级班子成员的共识,并转化为促进整改、推进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
刘君对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几个月来的辛勤工作和对桂林市的耐心指导、帮助表示感谢。他认为巡视组提出的巡视反馈意见客观、中肯,符合桂林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对桂林市进一步做好工作是极大的促进和推动。刘君表示,对巡视组指出的突出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市委要认真对待,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布置。刘君强调,要以这次巡视反馈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把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成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
在对我市进行意见反馈后,巡视组还分头深入到12县5城区,就各县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各县区反馈巡视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桂林及所辖县区提出反馈巡视意见后,要求市本级及各县区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好整改方案并细化整改措施,在今后的12个月内把整改任务落实好,主动、自觉地接受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回访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