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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报“扫黄打非”大案要案 今年查处216件案件

2011年12月30日 09:37:42  来源: 南国早报/新华网广西频道  所属分类:广西新闻  编辑:gltvs.com  阅读:   查看评论()

 

  12月29日,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召开2011年广西“扫黄打非”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今年工作成果和一系列大案要案查处结果。

  据介绍,今年我区相继开展了打击侵权盗版及假冒伪劣商品、打击淫秽色情出版物、打击传销非法出版物、打击非法报刊、打击盗版工具书、清理整治红色旅游景区及周边出版物市场、打击游商(摊贩)兜售非法出版物等专项行动,成果显著。其中,打击字典类盗版工具书专项行动共收缴近4万本盗版工具书,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2011年全区共取缔或关闭出版物市场(摊点)873个、非法网站54家,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制品1653515件,查处各类制黄贩黄、非法出版和侵权盗版案件216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201起,移送司法机关的刑事案件15起,刑事处罚17人。

  会上通报了今年一系列大案要案的查处结果。

  南宁市“4·21”制售盗版光盘案。4月21日,自治区“扫黄打非”办联合公安、文化部门,对南宁市民族商场等地的21家复印、仓储、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的店铺展开执法检查,当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6人,查获盗版音像制品近40万张,淫秽色情光盘2000多张,涉案金额达1200多万元,目前审判机关正在抓紧审理。

  来宾市“9·01”图书批销盗版图书案。9月1日,来宾市来华路北七巷28号、31号的两处非法出版物存放及销售窝点,被当场查获涉嫌侵权盗版出版物非法违禁出版物一批,共1200多件,约30多万册,总重约30吨。该案嫌犯匡代贵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桂林市彭德云、杨娥犯经营非法传销图书案。12月8日,桂林市查获一个利用互联网在全国范围内非法经营传销非法出版物重大案件,案犯彭德云与其女友杨娥发送的非法传销书籍覆盖了我国所有的省区,达10余万册,销售金额达100余万元。彭德云、杨娥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3年,并处以罚金50万元。

  桂林市陈守德等人非法经营盗版光盘案。9月19日,桂林市象山区安新小区一居民房内查获盗版光碟8万余张,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桂林市李远清贩卖盗版光盘案。桂林市秀峰区西凤路一临时摊位因贩卖盗版影视光碟案被查,当场缴获4418张盗版影视光碟。该案被告人李远清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桂林市程春姑等人非法经营盗版光盘案。10月28日,桂林市秀峰区东莲村委莲花塘村158号内查获盗版光碟4万余张,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柳州市王金莲销售盗版音像制品案。2月23日,柳州市光明路南一巷89号出租屋的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窝点被查,暂扣  涉嫌盗版音像制品10534套共20303张;涉嫌黄色淫秽音像制品764套共1271张。

  柳州市鹿寨县查获一起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4月,鹿寨县中渡镇南街池福军在自己开的杂货店内出租和贩卖淫秽光碟174张。池福军以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此外,还查处了南宁市卢寿杰非法经营“六合彩”类出版物案、玉林市邱文娟非法经营“六合彩”图书案、玉林市黄小丽非法经营“六合彩”图书案等案件。(记者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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